夏日來臨,高溫天氣持續,在汽車內部密閉環境下,溫度可飆升到60~70℃。此時,車內放置的一些物品,就可能因高溫或陽光暴晒發生爆炸、引發火災。近日,浙江一位車主就不小心把手機落在戶外的汽車內,引發了火災。
長時間高溫暴晒 車內手機發生爆炸
6月18日,浙江省湖州市安吉縣一停車場的私家車著火,前排車內棉織物內飾被燒焦,副駕駛座椅損毀嚴重。經事後調取監控及現場勘驗,初步判定為手機在高溫暴晒下發生爆炸所致。
據車主描述,當天上午,他將車輛停在道路旁公共停車位上,將備用手機遺落在車內。監控畫面顯示,該車車頭正對太陽,在陽光長時間暴晒下,放置在副駕座椅上的手機爆炸,煙霧隨後充斥整個駕駛艙。事發當日,安吉縣最高氣溫達到35℃,而在密閉的車內,溫度則會遠超室外,加之事發車輛未採取任何遮陽措施,致使車內溫度急劇升高,進而引發手機爆炸。
經消防員現場仔細查看車輛狀況後發現,該事發車輛上可謂是集齊所有的易燃易爆隱患——手機、老花鏡、充電寶、未拔下的數據線等。
高溫密閉環境下 車內充電寶發生自燃
無獨有偶,上個月在北京大興區,一私家車前擋風玻璃處突然起火冒煙,經消防人員勘察,此次起火是車主遺留在車內的充電寶在高溫環境下電池溫度失控,引發化學反應後燃燒所致。
夏季高溫 切勿將易燃易爆物放置在車內
消防部門提醒,夏季高溫天,切勿將手機、充電寶、香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車內。充電寶在高溫環境下使用,易發生鼓包現象,有爆炸風險。 打火機一般以液態丁烷為燃料,在高溫下易膨脹,遇明火會發生爆炸。眼鏡、瓶裝水、水晶球這些具有凸透鏡效果的物品,長時間聚光發熱容易引燃車內可燃物。
消防試驗:高溫下車內易燃易爆物炸飛玻璃
夏季把易燃易爆物放置在車內究竟會帶來哪些傷害?消防員通過模擬試驗,展示了可能帶來的後果。
北京大興區消防救援支隊的消防員,將打火機、香水等日用品放入車內,在室外氣溫為35℃的情況下,車內溫度很快超過70℃。關閉車門10分鐘後打火機膨脹爆炸。
除了這些日用品,夏天人們使用的降溫噴霧,使用不當,也容易引發爆燃。
- 消防試驗人員使用新鮮豬肉模擬人類皮膚,將噴霧噴在豬肉上,豬肉表面凝結一層白色晶霧,消防員點燃豬肉表面,豬肉表皮隨即被火焰包裹、燒焦。
- 接下來,消防員進行假人衣物滲透試驗,將噴霧噴洒在假人的衣物上,由於噴霧具有吸附性,噴霧中的成分瞬間附著在衣物表面,遇到明火後,衣物迅速燃燒,火勢迅猛蔓延。
- 之後,消防員模擬密閉空間下將降溫噴霧噴入,可以看到,遇明火後立即引發了爆燃。
在另一項試驗中,消防員將防晒噴霧和降溫噴霧噴在車內,模擬明火靠近,汽車前部瞬間爆炸,擋風玻璃後視鏡等被炸飛。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消防救援支隊 段藝:在選購降溫噴霧時,應當仔細閱讀產品說明以及安全提示,盡量避免選擇以丙烷、丁烷或二甲醚等易燃可燃成分為推進劑的降溫噴霧。此類產品應該遠離火源,儲存在陰涼避光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