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過婚史的香港人如何在內地登記結婚?

今天遇到這樣個情況,一個客戶說他女朋友是香港籍的,想跟他在內地登記結婚,但是他女朋友之前又有兩段婚姻,第一段是離異,第二段是喪偶的,問我像這種情況他們在內地登記結婚應該準備什麼材料?

其實像這種情況在我辦理的過程中遇到的已經不止一次了,其實並沒有想像中的那麼複雜,內地籍這邊需要準備材料比較簡單:帶上身份證和戶口本就可以了。

當然香港籍就需要準備的比較多了,最基本的就是身份證,回鄉證以及寡老證,基於香港籍有兩段婚姻,所以需要提供她第一段婚姻的結婚證和離婚絕對判決令以及第二段婚姻的結婚證和配偶的死亡證明,只有這樣才能證明兩段婚姻已經結束,目前是處於單身的狀態,才可以進行登記結婚。

有的朋友可能會有這樣的疑問,香港是屬於中國的呀!為什麼香港的文件內地好像不認可呀?

其實雖然香港已經回歸了,但是香港屬於特別行政區,都有各自的系統,內地系統無法查證香港文件的真實性,想要把香港的文件用於內地,那就必須先將該文件進行公證認證才可以,所以他的女朋友必須帶上以上資料委託中國司法部指定的中國委託公證人做公證,然後再委託香港律師到中國法律服務(香港)公司進行加蓋轉遞章才可以。拿到公證文件後,一式兩份,一份自己拿著,另一份律所會直接寄到要領證的民政局,然後去內地民政局登記結婚就可以了。

下附:1死亡證明2離婚判決令

香港死亡證明


香港絕對離婚判決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