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人民日報,司馬南曝光他人私下言論是否侵權?

未經當事人授權,隨意把當事人隱私言論向公眾公布,給當事人名譽帶來損壞,給當事人生活帶來困擾,這是什麼行為?

《民法通典》指出,這是侵犯他人隱私和名譽權的嚴重侵權行為,應當在公共媒體向當事人做出書面道歉,並依法向當事人做出賠償。

司馬南,你能看明白這段話嗎?

何祚庥院士公開闢謠,並指出司馬南魯莽。作為高級知識分子,何院士修養滿滿,但看得出來他對於司馬南的侵權行為極為憤怒。

面對何院士的表態,司馬南變本加厲,直接在微博中公開和何院士的電話錄音。

這裡涉及兩個問題:

一、私下通話,司馬南沒有得到何院士授權,擅自將通話錄音,居心何在?

二、面對何院士夫婦對其侵權行為的批評,不知悔改,反而變本加厲,在公眾平台公開電話錄音。

請問@人民日報 等媒體,司馬南的侵權行為對何院士夫婦的傷害,國家級媒體是否應該出來主持正義?

我們期待人民日報、央視等國家級新聞平台,就此事展開深入調查並公開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