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趣學術
近日,江蘇省藥品醫用耗材陽光採購服務網發布了2022年8月價格預警品種目錄,有品種因為價格差異超過10倍被暫停掛網。
其依據是2021年江蘇省醫保局印發的《關於深入推進藥品陽光採購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提出價格高於陽光採購制度實施時已掛網同品種最高價(以下簡稱已掛網最高價)10倍(含)及以上的,標記為紅色預警★★★,暫停該產品交易資格,醫療機構原則上不得採購。
江蘇省藥品醫用耗材陽光採購服務網同時還發布了紅色預警品種、黃色預警品種,這些品種雖然可暫時掛網,但是其採購也會受到一定的限制。
據上述實施意見,價格高於已掛網最高價2倍(含)-5倍、5倍(含)-10倍的,分別標記為紅色預警★、紅色預警★★,約談相關企業,提醒醫療機構謹慎採購;對價格高於已掛網最高價但不足2倍的,標記為黃色預警,提醒醫療機構。
簡言之,只要是價格高於已掛網最高價的都會被用顏色的標記,被額外提醒。更為嚴重的是,據實施意見,對列入價格預警範圍的藥品,重點加強議價和採購監測;對採購預警藥品數量和金額排名靠前的醫療機構,由醫療保障部門約談並督促整改,情節嚴重的報同級紀檢監察部門。直接將藥品金額和紀委監察聯繫起來,由此可見紅牌警告和黃牌警告的威懾力。
掛網價格,已經被全面監管
此前,藥品掛網要經過一輪又一輪的招標,葯價定價改革,葯企可自主定價後,直接掛網採購取代招標,起初是只要符合掛網條件,就可以實時掛網,最近幾年後,對新增掛網產品設立門檻成為各省的共同選擇。各省紛紛發布藥品掛網的規則,在聯動全國最低價的基礎上,對藥品掛網價開始進行管控。
行業人士表示,醫保談判、國家帶量採購和省級帶量採購等分別對高價藥品和銷售額較高的藥品的採購價格進行有效管控,而各省開始對其他掛網藥品進行價格梳理,將藥品價格按照歷史價格進行限定,補上了非國談、非集採藥品的價格管理漏洞。
河北省下發了《化學藥品掛網實施方案》,其中指出:除國家談判藥品、國家和河北省組織的帶量採購中選藥品以及精麻、短缺等藥品外,所有申請掛網的化學葯都要按規定進行價格遴選。葯價必須保持在1.8倍價價差內。價格在最低價1.8倍之內的品種均可以掛網,不受企業家數限制;價格超過最低價1.8倍的品種不可掛網;對於部分質量優、適應症不同、兒童專用等價格超過最低價1.8倍的藥品,經過專家論證後允許掛網。
這1.8倍的規則也被山西學習,山西省的掛網規也明確,以同組掛網產品參考價經差比計算後的最低價做為基準價,不高於1.8倍基準價可入圍直接掛網目錄,超過的企業可重新報價入圍,限價不高於1.8倍基準價。
此外,很多地方同樣建立了預警機制,對採購價格過高的藥品進行警示。海南對申報價格高於本品全國省級平台最低掛網價的,系統將推送紅燈預警,綠線為醫療機構議價結果最低價與該藥品(醫用耗材)全國省級平台最低掛網價兩者取低的價格;黃線為該藥品(醫用耗材)在海南原中標價或掛網價,議價結果高於黃線,系統自動提醒。收到紅燈和黃燈預警提示的葯企,如果不採取相應的改正措施,那麼將被暫停掛網。
醫保支付標準還將放大招
行業人士表示,未來隨著控費政策升級,各省的掛網限價政策或將進一步升級,尤其是醫保寶支付標準和限價聯動,將給藥品市場帶來更大影響。
這點同樣體現在江蘇省印發的實施意見中。實施意見在明確紅、黃預警規則後,還督促醫院與企業進行實質性、積極議價,從臨床使用端降價。
如果醫院不與葯企議價,那麼,對同等級醫院中,未議價藥品採購總數或金額靠前的醫院,每季度進行信息披露和提醒;對提醒後仍未有效糾正採購行為的醫院,進行函詢約談、公開通報,情節嚴重的在醫保定點績效考核中予以扣分,相關信息同步報相關監督部門。
實施意見還要求議價結果要實時上傳到採購平台。醫院與企業網下議價但未在7個工作日內上傳真實議價結果,或以各種形式隱匿、瞞報、虛報議價結果的,一經發現,予以提醒告誡等,未糾正的,報相關監督部門。同時,江蘇還禁止醫院和醫務人員以任何形式收受或向企業索取返點、返利、回扣、贊助支持等,對存在上述行為的,一經發現,報相關監督部門。
那麼督促醫院大規模議價後,江蘇省表示,對醫保目錄範圍內的藥品,綜合省內醫院實際採購結果,合理制定陽光採購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促使醫院主動議價和企業主動降價。這樣,掛網價上進行價格限定,督促醫院議價,在此基礎上形成合理的醫保支付標準,將價格推廣到全省,由此更好補上價格漏洞。
附:江蘇省其他被預警的品種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