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彩霞滿天、江左梅娘
01 女子懷孕近7個月,被丈夫打到不能下地
近日,「女子懷孕近7個月被丈夫施暴」的新聞上了熱搜,引發了網友的關注。
一個女人懷孕近7個月,本來應該受到倍加呵護的。無法想像,怎會被打到不能下地?
回顧一下事實,女子是安徽人,當年是為了愛情,遠嫁到浙江舟山的。據說平時也經常被家暴,但總是一次又一次地隱忍。
這次,她已經懷有7個月身孕,按說應該備受關愛,可是丈夫卻不管不顧,直將其打到不能下地。
一個身強力壯的男子,如此粗暴地對待孕晚期的孕婦,簡直令人觸目驚心!
女子在萬般無奈之下,只得給娘家打電話,最後幸好娘家將她接走了。她表示,她會將小孩引產,可悲啊!懷孕都近7個月了,引產得有多受罪?而這罪,最後還是要女人一個人背。
女子臨走時,婆家意味深長地給了她一萬元錢。
這裡有幾個意思?是想讓她把孩子生下來嗎?抑或是引產費?不得而知。
生下來,一萬塊錢夠養活嗎?引產,一萬塊夠補償嗎?女人只能慶幸,自己還有個好娘家,能把她從水火之中接走,否則,靠著這一萬塊錢,她能幹什麼?
有人說,這件事情,女子的丈夫罪孽深重,人家一個好好的女孩,遠嫁給你,你卻連最起碼的善待都做不到,實在是人神共憤。
可是道德譴責對渣男有用嗎?
男人是人是鬼,你婚前再睜大雙眼,都未必會看得清楚,那麼為什麼在結婚前,就輕易地讓自己陷入被動的境地?
02 女子不被接納,怒做引產手術
不由得想起前段時間一段很火的視頻:
一個女子抱著泡沫箱,放到一家院子門口,裡面放的是5個月胎兒的殘體。
男方爸爸打開箱子後,悔不當初,一邊扇自己的嘴巴,一邊嚎啕大哭。
這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女孩在談婚論嫁時,已經懷孕4個多月。男方看著「生米已經煮成熟飯」,就堂而皇之地羅列了5條婚前協議。
其中,有一條是逼她還9.5萬元的彩禮。
是可忍熟不可忍,女孩找了婆家好幾次,均商量不成領取結婚證的事,她一氣之下,就做了引產手術。然後,將胎兒裝進了泡沫箱......然後她敲碎男人家的玻璃,把泡沫箱子送到男人家的門口,她要的就是讓男方家把腸子都悔青。
如果說,上一個事件中的悲慘女子是靠娘家救贖,那這一個事件中的女子則是全憑自己心「狠」。
她從婚前協議上明白了這家人的自私可怕,只能用這種慘烈的方式及時止損。
可是無論是哪一種方式,都是「事後補救」,而不是「未雨綢繆」。
一來戕害了無辜的小生命,二來戕害的還是自己。
引產對自己的身體將會有多大的傷害?會不會對自己以後的身體產生什麼不利的影響?自己以後還要不要談戀愛,結婚?
女人,要經歷多少慘痛的代價,才會明白,在沒有領證之前,你若是未婚先孕,會給自己帶來多大的麻煩與傷害。
03 梅娘說
未婚先孕本就是一場冒險,它本身沒有對錯,我們不是在道德審判,時至今日,這也並不羞恥。
只是,年輕人的愛情,原本就起於荷爾蒙的分泌,很容易就轉瞬即逝。
縱然,你們倆可能在婚前愛得山崩地裂、日月無光,可是一旦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各種現實問題都會紛至沓來,再加上父母門第等各種因素,你們未必能夠順利進入婚姻。
那麼如果你未婚先孕,讓自己陷入了被動的境地,一旦結婚不成,你當何去何從?
未婚先孕,對男人來說,可以說完全無感,頂多遭受一點兒良心的譴責,但對女孩子來說,必將是一種傷害,要承擔一定的風險。
女人和男人最大的區別就是生理的劣勢,你一旦有了孩子,就無法工作,無法養活自己,縱然你可以選擇引產,但是也會對身體和精神造成雙重的傷害,且一段時間裡,你還需要別人的照顧,若是沒有娘家可以依靠,又慘遭准婆家的欺凌,你如何撐得過這些人生的至暗時刻?
這件事兒,男人固然可恨,可是我們做女人的,更要自愛啊。
而且,在當下的中國,還是有很多婆婆是看不起未婚先孕的姑娘的,就像第二個案例中的那個婆家一樣,他們的不合理的婚前協議,不就是因為他們覺得抓住了女人未婚先孕的把柄了嗎?
所以,最終的受害者都是女人,無論你是委曲求全,最後走進了這段婚姻,還是怒起反抗,和男人分道揚鑣,受到最大傷害的人,永遠都是你。
那麼我們又何苦把自己置於這樣的境地呢?打孕婦的男人的確該繩之以法,而我們女人最該吸取的教訓,卻是:別被愛情蒙蔽了雙眼,永遠把自己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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