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詳細說說新農合每年清零的問題。不少朋友會有疑問,每年都交新農合,但是,每年一直都沒用過,為何新農合賬戶里的資金要清零呢?另外,每年都不用,如果今年棄繳了,就失去了新農合報銷的資格,那麼以前交的不算了嗎?
筆者查詢了相關資料,新農合是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而大病統籌的原則是互助互濟,風險共擔。換句話說,類似眾籌的方式,大家一起往池子里注入資金,如果有人生病住院,就從池子里拿出資金,按照比例報銷,對於沒有生病的人,資金供有需要的人群使用。
再舉一個例子,對於有車的朋友都知道,每年都要買車險,買了車險之後,不論當年有沒有出險,第二年還要繼續買,一旦過了保險期,就失去了保險的作用,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就不賠償了。
新農合和車險有很大的類似之處,買了新農合之後,在當年的有效期內,住院是可以享受報銷的實惠,一旦棄繳之後,再住院就只能全部自費了。仔細想一下,不論車險還是新農合,基本上採取的都是眾籌的方式,當年買當年有效,當年不買當年就無效,也就類似於清零了。
換個角度來說,假設每個人的賬戶都不清零,會出現什麼後果呢?大的資金池裡沒錢,如果有人生病住院,報銷的錢從哪來?因為都在自己的賬戶里,所以,也就無法進行報銷,形成不了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不是大病統籌,而是各自存錢,相當於自己把錢存在一個賬戶里,不能叫新農合了。
另外,還是假設賬戶不清零,一般情況下,老年人住院概率相對大一些,看病次數較多,裡面的資金不夠用。而年輕人住院概率相對小一些,幾年都不會住一次院,裡面的資金又一直不動。就會出現一個問題,老年人住院報銷的錢從哪來?年輕人賬戶裡面的錢又不能動,國家補助金額又有限,所以,也達不到大病統籌的原則。
總結來說,新農合採取的互助共濟制度,就是這樣的一種形式,從這麼多年的情況來看,不清零的想法不太可能實現。但是,有沒有新變化呢?是否有新的探索途徑呢?
全國政協委員、廣西海洋局局長蔣和生建議實行階梯式動態收費政策,積極探索取消年底清零制度的途徑。根據蔣和生局長的建議,筆者挑出其中2個重點和大家說說。
其一,積極探索實行階梯式動態收費政策。對於連續兩年購買了新農合而沒有使用的這類人群,下一年繳費新農合時,給予0.8-0.9的優惠係數,如果後續一直沒使用,則可以給予0.6-0.7的優惠係數。比如2023年繳費金額是350元,0.8的優惠係數就是280元,0.6的優惠係數就是210元。
其實,和購買車險差不多,比如購買了車險之後,第一年沒出險,第二年就會給予一定的優惠,如果第二年、第三年一直沒出險,後續購買車險時還會更加便宜。
其二,積極探索取消年底清零制度的途徑。建議中說,可以把年末新農合末結餘費用按20%-30%的比例累積到下一年度的新農合中。比如,去年繳費是320元/人,如果一直未使用,20%的比例累積到下一年,就是64元,而今年繳費350元/人,減去64元,等於286元,也就是今年只需再繳費286元即可。
上述這2種建議,筆者個人都非常贊同,既提高了農民繳費新農合的意願,也不會對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農合帶來特別大的影響。而隨著新農合不斷的發展,後續還真有可能實現不清零。
對此,你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