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達財經雷助吧出品 文|楊洋 編|深海
5月18日,截至收盤*ST海投下跌5.1%,股價收報0.93元/股,公司已經連續兩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1元。
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2.1條的規定,若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低於1元/股,公司股票將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這意味著,股價不斷下跌使得*ST海投的退市風險陡增。
雷達財經注意到,此前在2021年4月份,截至年報披露日經*ST海投自查,發現公司截至上述公告披露日(2021年4月30日)存在未履行程序未披露的關聯方擔保,未履行程序為關聯方提供擔保、未充分履行程序與關聯方發生資金往來,公司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因公司未能在上述公告披露後一個月內解決違規擔保問題,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2年修訂)》(以下簡稱「《上市規則》」)第9.8.1條、第9.8.2條、第9.8.4條等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已於2021年6月2日開市起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因公司存在未履行程序未披露關聯方擔保;沒有取得原子企業大連眾城的財務報表、審計報告、評估報告等必要的資料等原因,導致無法對相應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計量和列報,海航投資公司在對外投資管理並未能夠設計合理的內部控制並有效執行。公司2021年內部控制審計報告被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了否定意見,根據《上市規則》)第9.8.1條的規定,該事項觸發了「上市公司股票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相應情形,公司股票被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2022年度,*ST海投又因經審計凈利潤為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觸發《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9.3.1條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已於2023年4月28日(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日)停牌一天,自2023年5月4日復牌後已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處理。
另外去年底,證監會曾對*ST海投及部分當事人進行處罰。經查,公司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關聯擔保、關聯交易事項,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為關聯方借款提供銀行存單質押擔保及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公司未及時披露及未在定期報告中披露股權轉讓相關事項。
鑒於此,證監會決定責令*ST海投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150萬元罰款;對董事長朱衛軍給予警告,並處以80萬元罰款;對監事長、總經理、董事姜傑,總經理、董事,時任*ST海投副總裁、財務總監蒙永濤,財務總監、董事劉騰鍵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70萬元罰款;對副總經理、董事林菡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50萬元罰款。對董事長、執行董事長、董事于波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
對此,吳立駿律師告訴雷達財經,上市公司不當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受損投資者可依法索賠。凡是在2016年9月14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間買入,且在2021年4月29日收盤時仍持有*ST海投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公號「雷助吧」(雷助碼:01)報名,免費參與索賠。獲賠前無任何費用。
近期,*ST海投及相關人員因違規再次受到監管的處罰。5月5日該公司公告稱,收到大連證監局《關於對陳英傑、吳陸鴻、張偉亮、杜傳利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大連證監局決定對時任*ST海投董事陳英傑、時任*ST海投職工代表監事吳陸鴻、時任*ST海投總經理助理張偉亮、時任*ST海投獨立董事杜傳利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處罰依據為,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2)71號)所述事實,海航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16年年報、2017年半年報及年報、2018年半年報及年報、2019年半年報及年報、2020年半年報及年報存在重大遺漏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
天眼查顯示,*ST海投成立於1993年,註冊資本為14.3億元,公司屬以房地產行業為主的綜合類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產品、勞務包括:商品住宅及商鋪的開發和銷售、基金管理以及養老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