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諾斯洛普(Northrop)在1960年代研發出T-38超音速教練機,其可靠的飛行性能獲得美國空軍的肯定,之後以此為基礎,開發出了F-5系列戰機,雖然美國空軍對此不感興趣,但是便宜的單價與簡易的後勤,對於60、70年代的發展中國家卻是理想的選擇。在F-5E戰機服役十幾年後,諾斯洛普公司認為,F-5E還有改良的潛質,這一次將更換更有力的渦輪風扇引擎,以及新一代航空電子與雷達,這種全新的改良型稱為F-5G,後名F-20虎鯊(Tigershark)。雖然單價低、性能優,卻沒有獲得任何訂單。
F-20與F-5E相比,最顯著的變化是從原本2具J85渦噴射引擎,換成1具F404渦輪扇引擎,雖然改為單引擎,但是單具F404的推力比2具J85還多出60%的推力,而且維護成本與維護間隔時間都更為優異。與F-5相比,F-20換裝與F-18同級的火控雷達APG-67,具有視距空對空能力,當年的F-16A還沒有這個性能。它的飛行極速達到2馬赫,比F-18的設計速度(1.8馬赫)要稍快,與F-16的速度相當。
F-20在體型上與F-5E差不多,甚至還短了13厘米,是冷戰時期間世的體型最小4代戰機,它的製造和操作成本也是同時期戰機中最便宜的。當時的美國戰機可分為「重、中、輕」三個層次,空軍的F-15與海軍的F-14是標準的重型戰機,F-18可列為中型戰機,F-16則是輕型戰機。然而F-20比F-16更輕更便宜,這樣的小戰機不會受到美國軍方的注意,諾斯洛普從一開始就主打外銷出口市場。
在卡特政府時期,美國政府提出海外盟友戰機計劃,稱為FX,就是沿用1960年代的成功經驗,向美國的盟友國家提供廉價的輕型戰機,似乎就是為F-20所量身打造的,然而到了1981年,新上任的里根政府放寬了F-16的出口限制,這是F-20最大的外銷打擊,因為F-16在航程與載彈量上都遠勝過F-20,而且海外用戶會傾向選擇美國軍方也操作的飛機,這樣後勤會有保障,這使得原本有意購買F-20的發展中國家紛紛退訂。唯一可能的海外用戶只剩下台灣地區,然而當時美國政界的親中國派當道,最終仍以「違反817公報」為由而拒絕出口給台灣地區。
雖然F-20沒有引進到台灣地區空軍,但它的航電遺產有一部份應用到了IDF經國號戰機的研發,經國號的金龍53雷達就源自F-20的AN/APG-67雷達。另外像F-20這種超輕型戰鬥機也在21世紀變得流行起來,因為當今的主流戰機價格持續飈升,1980年代的F-16單價只需2千萬美元,但是如今的F-16 Block70已高達1億美元,不是每個國家買的起。因此廉價戰機雖然功能可能較不全面,但也有自己的市場,比如中國大陸與巴基斯坦合制的JF-17/FC-1「梟龍」,印度的光輝戰機、韓國與美國合作的F/A-50,都算是輕型戰鬥機的精神繼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