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5 美國第五類優先類職業移民
除了傳統的親屬移民,移民美國還有職業移民的這種方式。
按照美國移民法,職業移民劃分為五類:
第一優先類 (EB-1):具有傑出才能的人士
第二優先類 (EB-1):專業人才和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士
第三優先類 (EB-3):專業人士、技術工人和非技術工人
第四優先類 (EB-4):特殊移民
第五優先類 (EB-5): 創造就業機會的投資移民
以上就是依據美國移民法所有有職業移民方式了,今天小僑就帶您對其中的EB-5進行一個具體的了解。
EB-5:美國職業移民第五類優先類別的簡稱,創造就業機會的投資移民。
EB-5法案由美國國會於1990年創立。設立的目的在於通過投資使美國經濟收益,並創造全職就業機會。每年享有1萬張左右的簽證名額。
2003年,退出EB-5區域中心計劃。投資100萬美元(非TEA)或者50萬美元(TEA)到美國移民局(USCIS)批准的區域中心的項目中,創造至少10個直接或間接就業機會,2003年至2021年期間,EB-5區域中心計劃經歷了數次延期。
2021年6月30日,EB-5區域中心計劃未能獲得延期,法案未授權。
2022年3月15日,《2022年EB-5改革和誠信法案》頒布,EB-5區域中心計劃獲得重新授權至2027年9月30日。同時新政對投資金額、TEA區域劃分、簽證分配及就業計算等做出了調整。
【申請資格】
1.申請人須年滿14周歲(部分區域中心接受低齡小孩)
2.申請人配偶及21周歲以下未婚子女可同時申辦(鑒於EB5排期周期長,建議14周歲以上的子女單獨申請)
3.不要求申請人的任何商業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語語言能力
4.申請人的資產不一定由申請人本勝利累計所得,贈與、繼承...等方式均可
【項目優勢】
- 一人投資,全家(21周歲以下未婚子女)可獲美國綠卡。
- 申請人無需參與經營
- 美國無移民監限制,同行便利。
- 獲得美國綠卡後,可享有與美國永久居民至相等權利
【本期乾貨】
依據2022年3月15日頒布的《2022年EB-5和誠信法案》,對於投資金額進行了以下調整:
舊政: 50萬美元(TEA) 100萬美元(非TEA)
新政: 80萬美元(TEA) 105萬美元(非TEA)
PS:2027年以後,根據通脹指數五年調整一次,視區域中心管理機構不同,另需支付5萬至8萬美元不等的移民項目運作及監管成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