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洪市自然資源局成功查辦一起涉嫌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案件,依法將涉案人員岩某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目前,岩某已被檢察院批准逮捕,此舉彰顯了景洪市對土地違法行為「零容忍」的堅定立場,堅決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權威,實現城鄉土地管理規範有序發展。
景洪市自然資源局在日常執法中發現,岩某通過非法轉讓、倒賣該地塊使用權,非法獲利金額達50萬元以上,其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涉嫌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2025年8月,景洪市自然資源局按法定程序將案件移送景洪市公安機關立案偵辦,並依法對岩某刑事拘留。現景洪市檢察機關已對岩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案件後續將依法推進審理。
據悉,此案件是景洪市自然資源局落實法律法規、健全行刑銜接機制的典型案例,通過對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等違法行為的嚴厲打擊,不僅震懾了潛在違法分子,更向全社會開展了一次生動的土地普法教育。
自然資源部門在此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以牟利為目的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非法獲利50萬元以上即屬於「情節嚴重」,將面臨有期徒刑、拘役及高額罰金等刑事處罰,違法所得也將依法予以沒收。
請廣大群眾謹記,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耕地保護紅線不容觸碰是基本國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切勿因貪圖短期利益以身試法。此次案件再次證明,法律絕非「稻草人」,違法必究、執法必嚴是維護土地管理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堅實保障。
來源:西雙版納政法
責任編輯:字亞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