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東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朱默河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廉潔東莞消息:

日前,經東莞市委批准,東莞市紀委監委對東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朱默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朱默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將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收儲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朱默河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東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東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朱默河開除黨籍處分;由東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東莞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瀟湘晨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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