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近日,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2024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魯人社發〔2024〕4號),從2024年1月1日起,為2023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在具體調整辦法上,按國家要求,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結合」的辦法,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保持統一。其中:定額調整,主要體現社會公平,每人每月增加32.6元養老金。掛鉤調整,主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具體分兩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第一部分,按本人2023年底基本養老金的一定比例掛鉤調整;第二部分,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階梯式提高掛鉤調整數額。適當傾斜,主要是適當提高高齡退休人員的調整水平,對達到70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多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此次調整養老金將惠及全省860餘萬退休人員,目前相關工作正在有序進行,新增加的養老金將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