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新規!國家發改委最新部署!

今天,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印發修訂版的《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修訂後的《管理辦法》新增條款,鼓勵民營企業通過直接投資或者獨資、控股、參股等方式積极參与特許經營項目

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是指政府通過公開競爭方式選擇社會資本方,約定由其在一定期限和範圍內投資建設運營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並獲得收益,提供公共產品或者公共服務。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副司長 於文濤:主要涵蓋了交通運輸、市政工程、生態保護、環境治理、水利、能源、體育、旅遊等一系列相關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領域。我們通過相關條款鼓勵廣大的民營企業通過直接投資或者是獨資、控股、參股等方式積极參与特許經營項目。

《管理辦法》要求必須以公開競爭方式選擇特許經營者,杜絕以單一來源採購、直接委託等方式規避競爭。明確特許經營應當聚焦使用者付費項目,包括特許經營者直接向用戶收費,以及由政府或其依法授權機構代為向用戶收費。

國家發展改革委法規司副司長 於文濤:希望通過這一系列的政策舉措來吸引廣大的民營企業,投入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獲取合理的回報,促進實現相關領域的發展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