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舊病,竟成了吸引流量的「密碼」。
連日來,罹患腦瘤接受手術的「點讀機女孩」,因其多個賬號發布病情「庫存視頻」深陷輿論漩渦。
隨著時間的推進,在「點讀機女孩」母親發聲、官方調查、MCN機構致歉和網友的嘆息聲中,這一事件的關注已漸漸淡去。閱讀量超2.2億的話題和點贊量超80萬的8個視頻,是這場甚囂塵上討論留下的痕迹。
在一場有反轉的網路營銷之後,無數網友除了無奈地說一句「騙我流量」外,對於發布「庫存視頻」的行為是否違法,當事人和MCN機構製造網路輿情的法律邊界在何處,如何打斷「流量至上」的產業鏈等問題引人深思。
翻「舊賬」演新戲陷信任危機
「哪裡不會點哪裡,so easy!」因一則點讀機廣告,高君雨成為大眾熟知的「點讀機女孩」,一舉一動備受關注。
2月29日,高君雨個人賬號在全網發布視頻表示,自己患上罕見腦瘤,並錄下了剃髮的過程,還發文稱「接下來就要手術了,大家等我的好消息」,並在3月1日、2日、3日、7日、8日、9日發布視頻記錄治療經歷。3月10日,高君雨賬號發布視頻稱,「小雨發燒了,狀態不穩定,又進了ICU」。
高君雨的病情進展牽動著不少人的心,相關話題也屢次登上熱搜。網友們紛紛接力祝福,希望高君雨挺過這一關。
在此之際,卻有消息稱,手術早已順利結束,圍繞其病情公開的時間節點存在著諸多疑點。
3月12日,杭州市餘杭區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發布了官方調查結果,經核實,相關視頻為「庫存視頻」,系「MCN機構配以近期發生的文字描述發布到網路」。
一時間,全網嘩然。
「小時候騙我買一個點讀機,長大了騙我一顆善良的心。」「為了熱度,消費大眾的善良。生病是真的,手術是真的,那欺騙網友的心是不是也是真的?」眾多質疑聲,讓高君雨口碑迅速反轉。
記者搜索發現,目前,高君雨賬號中相關病情視頻仍在,各平台賬號普遍開啟了「僅允許互關朋友評論」的保護功能,但轉發、點贊功能不受影響。
那麼,在道德譴責之外,這種遲延發布病情、博取流量和關注的行為,是否違法?
「『舊聞新炒』行為本質上屬於虛假信息傳播的一種類型。」在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來,「點讀機女孩」在短視頻中的記錄雖為自己的真實經歷,但未明確標註事件發生的時間和地點,可能導致公眾誤解。
朱巍進一步指出,2023年7月10日,中央網信辦發布的《關於加強「自媒體」管理的通知》明確指出,「自媒體」在使用自行拍攝的圖片、視頻的,需逐一標註拍攝時間、地點等相關信息;發布信息不得無中生有,不得斷章取義、歪曲事實,不得以拼湊剪輯、合成偽造等方式,影響信息真實性。因此,該行為傳播虛假信息,侵害了公眾對真實信息的知情權,既浪費了網民的同情心,又污染了互聯網生態環境。
賬號由公司運營不是免責理由
3月11日,在官方調查結果發布前一日,高君雨媽媽通過社交平台對傳言回應並澄清,稱高君雨賬號為簽約公司運營,公司發布過程中,運營出現問題,造成網友誤解,經與公司交涉決定停止發布相關視頻。
3月12日,在官方調查結果發布當日,高君雨所屬的MCN機構杭州豁然開朗科技有限公司公開發布一份致歉聲明,稱公司發布的最終視頻配發文案中的時間表述出現嚴重紕漏,公司致歉並稱在此過程中從未進行任何捐款、打賞等營利性的操作,公司願意接受相關部門的調查和監督。
目前,高君雨賬號中的「豁然開朗MCN」認證已取消。
但在澄清和致歉聲明發布後,相關質疑並未停止,充斥著對高君雨及其母親的炒作和虛假營銷的指責。
對此,朱巍分析表示,在代運營賬號這種商業合作模式之下,MCN機構對很多內容的產生與傳播可能與原始賬戶實際所有人無關。但從外部來看,公眾往往不清楚賬號的實際控制者是誰,因此可能將責任歸咎於賬號註冊者。
那麼,在MCN機構代運營賬號之下,「不作為」的賬戶實際所有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這要根據具體情況來評估。」《法治日報》律師專家庫成員、北京盈科(重慶)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文化傳媒法律事務部主任程征告訴記者,如果MCN機構發布的內容是經過高君雨及其家屬同意的,或者高君雨及家屬事先不知情,但是在看到相關視頻後仍採取默許縱容態度,可以認為當事人對於這個行為是明知且共同參與的,應當與MCN機構共同承擔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則按照共犯論處;如果當事人不知情,則不承擔法律責任,相關責任應由視頻發布者承擔,但是高君雨及家屬知曉後,應第一時間公開解釋說明、刪除視頻、消除影響,如有不應收取的款項應及時退還。
亟待規範「流量至上」
「賓士車禮讓救護車被罰款?營銷號斷章取義為App引流」「女騎手深夜哭訴車輛被盜,竟是自媒體人炒作」……近年來,不少消耗公眾同情心,博眼球、搶流量的「舊聞新炒」和「賣慘」事件屢屢引發網路輿情。
近年來,我國監管部門採取有力措施嚴厲打擊「自媒體」亂象,為營造清朗網路空間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網信辦在部署開展2024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中指出,將「清朗·整治『自媒體』無底線博流量」專項行動,集中整治「自媒體」造熱點蹭熱點製造「信息陷阱」、無底線吸粉引流牟利等問題。
那麼,如何治理騙取流量、頻繁在網路製造輿論話題、蹭炒熱點事件或「賣慘」的營銷病灶?
朱巍建議,治理過程中,為實現「穿透監管」效果,需確保每個賬號公開其背後的MCN機構,確保賬號註冊人、使用者和MCN機構均擔責,並逐步完善互聯網領域的信用體系建設。由平台對內容信用不好的用戶和MCN機構等設置黑名單,進行限流乃至封禁,對內容信用好的用戶和MCN機構等給予更多推流。此外,有必要進行跨平台信用聯合監管。一旦出現問題,不僅賬號本身要受到處罰和盈利限制,MCN機構及其相關賬號也將成為責任主體,「這樣的處理方式更加公平,並能讓相關方意識到,他們不能簡單地換號逃避責任」。
程征建議,要強化對網路虛假信息與惡意營銷的監管,明確違法邊界與責任,嚴懲網路炒作,提高違法成本。此外,應規範MCN機構行為,明確其職責,實施資質認證,並強化責任追究。還需要提升公眾信息鑒別能力,識別網路謠言,培養理性看待網路炒作的現象。同時,平台應建立嚴格的審核與獎懲機制,遏制虛假信息傳播,引導公眾樹立正確價值觀,共同營造健康的網路環境。
來源|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