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執行工作中
您可能會有這樣的疑問
法院判我勝訴,我也申請了強制執行,怎麼還沒收到錢哦?
我現在就等著這錢治病呢!被執行人沒錢執行,我該怎麼辦?
在執行過程中,經常會有這樣的聲音!
只要依法院判決申請了強制執行,就可以坐等收錢嗎?
當法院窮盡執行手段,被執行人依然無可供執行財產,而申請人經濟十分困難,又該怎麼辦呢?
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什麼叫
「執行不能」
通俗地說,就是
經查找,票子、房子、車子通通都沒有
「執行不能」是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因被執行人喪失履行能力,客觀上不具備執行條件,執行法院窮盡所有執行措施和手段也未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從而無法實現或無法全部實現申請執行人債權的情形。
當事人遇「執行不能」怎麼辦?
1.理性認識市場風險和社會風險,增強預見和防範風險的能力;
2.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主動查找並提供被執行人下落及其財產線索;
3.道路交通事故、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等類型案件的申請執行人確實生活面臨急迫困難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申請執行救助。
法官提示:如何防範案件進入「執行不能」
1.當事人要增強維護自身權益、防範可能風險的意識,在法律行為成立前充分考慮潛在的風險,通過擔保、抵押等方式降低風險。
2.在啟動訴訟程序時,充分運用訴前保全和訴中保全程序,及時申請法院對另一方當事人的明確財產進行財產保全。
3.可主動向法院提供被執行人的聯繫電話、通訊地址、有效財產信息等詳細的執行線索,方便法院採取相應措施,對有履行能力但拒絕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法院將根據實際情況對被執行人採取罰款、拘留、追究刑事責任等措施。
看到這裡
想必大家已經明白「執行不能」的無奈
醫院不能「包治百病」
執行也會遇到「疑難雜症」
請大家相信
法院幹警一直在竭盡全力執行
希望大家能夠理性看待「執行不能」情況
多多理解、配合法院執行工作
來源: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