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房屋後「被迫」違約,冠領律師出招3天緩解其還款壓力

買賣房屋付款後,難以過戶,誰更心急?通常人們會認為是買家心急,因為錢款已付,卻塵埃未定;但其實很多時候,賣家也會因此心急、焦慮。近日,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就接待了兩位非常焦慮的客戶,他們究竟遇到了怎樣的難題?

盧先生和劉女士是一對夫妻,在北京擁有兩套房屋。2021年年底,因急需用錢,兩人決定將位於北京丰台區的一套房屋賣掉。他們很快找到了買家王女士,協商以近300萬元的價格交易房屋。雙方簽完房屋買賣合同,王女士便交付了123萬餘元首付款。

盧先生夫婦利用這筆錢款解決了家中急事後,準備去辦理過戶手續。但這看似順利的賣房救急卻遭遇了變故。相關部門告知他們,因案涉房屋涉及拆遷,暫時無法辦理過戶手續。王女士等待了許久都沒有完成過戶,便要求盧先生夫婦解除合同,退還首付款及違約金。

此時的盧先生夫婦很是無奈,能否過戶不是他們能左右的,「被迫」違約他們也很難受。即使他們現在同意退款也是有心無力,因為首付款幾乎已經使用完畢。在之後的一年裡,王女士隔三岔五就要求退款。盧先生夫婦非常焦慮,但也只能拖延時間,期待「解凍」過戶。今年6月,王女士不再忍耐,一紙訴狀將盧先生夫婦告上法庭,要求立即退款並支付近60萬元利息。

收到法院傳票的盧先生夫婦知道必須慎重對待此事了。6月16日下午,在距離開庭僅剩3天時,他們來到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委託代理應訴,希望能通過律師的努力為他們爭取一點還款時間,並減少一些違約金。律所當即委派了洪昊律師代理此案。

面對緊迫的開庭時間,冠領律師頂住壓力,在了解事情經過後,迅速分析案情,儘快拿出了應對方案。律師認為,雖然房屋未過戶不是委託人故意為之,但簽訂合同交付錢款後,沒有轉移房屋的權屬,以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確實違反了雙方合同的約定;對於歸還錢款、支付違約金,委託人是認可的,他們只是為違約金太高,且一時之間無法拿出全款而苦惱。因此,調解是解決此案最好的方法,有利於達到委託人靈活還款的期望。

經過溝通,冠領律師的調解方案獲得了委託人的支持。於是律師以此為基礎出庭應訴。

庭審中,王女士向法官提交了一份雙方簽訂的合同作為證據。因這份合同為手寫合同,冠領律師及時與委託人核實合同的真實性。委託人發現合同中有一部分內容並非其所寫,律師遂以存在虛假證據為由推動雙方調解,促進委託人訴求的達成。

經過律師的多次溝通協商,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議:解除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王女士將違約金從近60萬元減少至16萬餘元,並允許盧先生夫婦在一年半的時間裡分期支付本息140萬元。

6月16日接案,6月19日達成調解。冠領律師僅用3天時間,解決了一起涉及百萬款項的合同糾紛。這樣的辦案速度受到了委託人的高度認可,他們特意向冠領律所和律師贈送錦旗表達謝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