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點變態辣蛋撻,炸出多次偷外賣的熊娃,被辣進醫院後家長慌了

「求求你們了,我小孩才5歲,救救我孩子。」一位中年婦女撕心裂肺地在求救,不知道的還以為她家孩子病危或者遇到什麼疑難雜症了。

然而並不是,真實情況是她家小孩吃了變態辣的蛋撻被辣進了醫院,因為孩子比較小,胃腸發育還不完全,身體器官相對稚嫩脆弱,3個變態辣的蛋撻對他的胃腸影響較大。

但為何大人要給才5歲的孩子吃這麼辣的食物呢?其實也不是家長給吃的,是這個熊孩子偷別人的外賣。

事情是這樣的,小夥子周先生因為平時都是一個人吃飯,工作也忙,所以吃飯的問題基本都是靠外賣解決。

但是有幾次他發現自己的外賣不見了,明明是下了單花了錢的,問了騎手對方也表示已經送達,放在小區樓下的外賣柜子上,可好幾次周先生下去拿時卻發現自己的外賣不翼而飛,這就奇怪了,難道被人拿錯了?

可是他在業主群里詢問後也沒人回應說錯拿了他的外賣呀。

雖然覺得蹊蹺,但他也沒怎麼放在心上。

有一次,周先生點了一份便當還加了個大雞腿,在等待期間他已經很餓了,可正當外賣到了他下去拿時發現,外賣再一次不見了,他趕緊給騎手打電話確認,對方確定外賣送到且每次放的都是小區的外賣柜上。

這回他不淡定了,滿腔怒火,懷疑是別人故意偷走他的外賣。

自己點的外賣卻填飽了別人的肚子,自己卻因為沒能及時吃到飯而胡亂吃點東西,這讓他心裡很不爽。

可要怎麼樣才能阻止這種現象的發生呢?

報警吧,金額太小,帽子叔叔不一定願意管,但小偷又不知道是誰,怎麼辦?突然他想到了一個辦法,為了給小偷教訓,同時也為了讓對方長長記性,後來他又下單了一份蛋撻。

然後他打電話給商家,要求對方加變態辣,一來自己喜歡吃辣,如果這次沒被偷,自個兒吃也可以,如果被偷了,那小偷就自求多福吧。

蛋撻到了,他故意拖延了一段時間才下樓,果然,這次蛋撻又被他人拿走了,這次他請保安給他調下監控,看到底是誰拿走了他的蛋撻,監控中顯示是一個小孩拿走了。

而且這個小孩不僅拿了周先生的外賣,也拿了其他人的,大概有兩三個的樣子,這讓周先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首先這麼小的小孩單獨出門拿外賣本身就不可思議,其次如果小孩在家裡吃外賣,家裡的大人肯定有所察覺,難道大人就從來沒制止過這種行為嗎?

又或者,是小孩的惡作劇,或者真的就是拿錯了呢?

但很快,周先生髮現,並非如此,因為小孩的父親沒多久就聯繫上他了,並向他索要醫藥費。

原來,這個偷外賣的熊孩子把蛋撻拿回家後全吃了,嘴被辣成了香腸狀,因為過辣使得他的腸胃受不了,被辣的在家嗷嗷大哭。

大人不放心就直接送去了醫院,各種檢查加治療花去了大概兩千多。

家長認為,導致孩子如此痛苦的始作俑者是周先生,要怪就怪他點了變態辣的蛋撻,於是他通過一些渠道加上了周先生的微信。

剛加上好友,家長上來就是先發出一張外賣單的圖片,接著就是一通質問:是不是你點的外賣?誰點蛋撻放辣椒,你這就是存心的,知道周五我兒子放學。

然後他祭出他那5歲兒子的一張被辣哭的照片,表示去醫院已經花了兩千多,這筆錢應該由周先生支付。

周先生當然是不同意,還有沒有天理?熊孩子偷了別人的外賣,拿回家吃了家長非但不制止教育,還在吃出問題後把責任推給受害者,這未免太不要臉了。

但是熊孩子的爸爸卻說:不就是個外賣嗎?有必要這樣嗎?

周先生解釋道,這不僅僅是外賣的事情,十幾塊錢的外賣是不怎麼值錢,但小孩子的這種偷盜行為很惡劣。

聽到這,那位爸爸發飆了,接著就是開始用污言穢語來罵周先生,並猥褻他:要是我兒子有個三長兩短,我要你後悔一輩子。

後來調解員介入,去了熊孩子了解情況,家裡只有爺爺在,對此事爺爺的態度是這樣的:

首先孫子偷吃別人的外賣肯定是不對,但周先生不應該用這麼惡毒的方法對付小孩子,以至於還造成了孩子的身體損害,他認為這種人很可笑。

而且他還強調小孩很小,直言孩子只有8歲(可能說的是虛歲),又不是十幾歲,根本不懂事,有時候去拿外賣看到別人的就一起拿了(很正常)。

聽到爺爺的這番話,只能說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能教出這種小小年紀就已是慣偷的孩子也就不意外了。

反正不管怎樣,這家人一致認為,周先生讓商家放變態辣是故意的,是蓄意報復,孩子偷吃的那些外賣他們可以把錢給周先生,但孩子醫院裡的花費也必須要周先生支付。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熊娃一家還惡人先告狀,一紙訴狀將周先生告上了法庭,果真是見過不要臉的,但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

好在最終正義戰勝了邪惡,法院根據新《民法典》第181條「當事人在進行正當防衛的時候所造成的損害不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最後周先生並不需要承擔熊孩子的醫藥費,同時他也沒再追究對方的盜竊刑事責任。

這個結果可以說是大快人心,惡人終於得到了該有的懲罰,同時也給這種人家一個教訓,如果繼續任由孩子這種小偷小摸的行為發展下去,下次可就不是被辣進醫院這麼簡單了。

再說一句:不需考試就為人父母,真的太可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