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克薩斯州共和黨通過最新黨綱:提議就「得州脫美」舉行全民公投

【文/觀察者網 齊倩】為推動「得州脫美」(Texit),美國共和黨可謂是「百折不撓」。在多名議員屢次提案失敗後,得克薩斯州共和黨在近日舉行的州代表大會上通過新的黨綱,其中一項決議呼籲州議會應在2023年允許舉行全民公投,以決定該州是否應脫離美國成為一個獨立國家。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和當地媒體報道,在上周末(6月18日至19日)舉行的得州代表大會上,共和黨通過了一份長達40頁的新黨綱。

在第6頁題為「國家主權」的文件中,共和黨提出了關於「脫美公投」的內容:

「根據得克薩斯州憲法第1條第1款,聯邦政府已損害了我們的地方自治權。因此,違反得克薩斯州第10修正案相關權利的聯邦授權立法應被無視、反對、拒絕和廢除。得克薩斯州保留脫離美國的權利,應呼籲州立法機關通過與此一致的公投。」

另外,在第32頁題為「得克薩斯州獨立」的文件中,共和黨敦促州議會能在下屆(2023年)會議通過一項法案,「為得州人民舉行全民公投,以確定得克薩斯州是否應該重申其作為一個獨立國家的地位」。

得州共和黨通過的最新黨綱內容

得克薩斯州於1836年成為獨立國家,直到1845年加入聯邦政府。1861年2月,得克薩斯州曾宣布獨立,脫離美國。在經歷內戰和1860年代的重建之後,得州於1870年重新加入聯邦政府。

因為在擁槍權、同性婚姻、政治理念等領域的差異,得州共和黨人數十年來一直沒放棄推動「得州脫美」。2020年12月,一名眾議員在州議會提出「脫美公投」法案,時隔兩個月,又一名議員提出「不團結」法案……這些嘗試均以失敗告終。

美媒ABC曾指出,儘管得州憲法中有「脫美獨立」的相關規定,但從實踐和法律的角度來看,「分裂國家」並不現實。歷史和法律先例清楚地表明,得州無法退出聯邦政府,至少在法律上不可行。

得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副教授麥克丹尼爾(Eric McDaniel)2016年曾表示:「分裂在合法性上存在問題。內戰在建立聯邦政府及其權力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鞏固了聯邦政府在主權上的最終決定權。」

美媒也指出,近些年幾乎沒有什麼關於得克薩斯州獨立問題的民調數據,因此根本無從判斷現在得州的主流民意。從路透社2014年一項全美範圍的民調來看,在當時總共有大約24%的美國人支持自己的州脫離美國。在原南部邦聯的州,尤其是在西南地區,「脫美」支持者會相對多一些,但在當時只達到了34%左右。

美媒報道截圖

其實,推動「脫美公投」只是共和黨最新黨綱的一部分內容,此外,還包括「拒絕承認拜登為2020年大選獲勝者」、「同性戀是一種不正常的生活方式選擇」、反對民主黨此前提出的槍支限制法案等等。

得克薩斯州共和黨發言人詹姆斯·韋索萊克(James Wesolek)告訴CNN,該州的最新黨綱尚未最終確定,目前正在對綱領中的每一項內容進行最終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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