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柬媒消息,5月30日上午,最高法院開庭審理一名男子涉嫌於2019年在柏威夏省強姦一名16歲未成年少女的上訴案件。
據悉,被告為萬迪,男,26歲;受害者是一名16歲的未成年少女。
據了解,被告於2019年3月21日,在柏威夏省新社會縣被捕。隨後,柏威夏省初級法院於2019年8月13日,根據《刑法》第239條規定,以「強姦」罪名判處被告7年有期徒刑。
不過,被告不服,提出上訴。但是,上述法院維持原判。因此,被告繼續向最高法院上訴。
目前,最高法院宣布,將於6月6日上午宣布最終判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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