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的一天,四川宜賓姑娘劉紅梅失蹤了,她接連很長時間沒給母親寫信。然而,劉紅梅的4歲外甥女的一句話,讓警方意識到劉紅梅已經遇害,並成功破案,兇手竟是劉紅梅的親姐和姐夫,背後真相更是讓人驚出冷汗。
劉紅梅出生於四川宜賓的一個小山村,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庄稼人,她從小讀書就十分用功,成績也一直不錯。
1991年高考時,她以三分之差與大學無緣,為了給父母減輕壓力,她沒有選擇復讀,決定外出打工。

得知城裡一家酒店正在招聘,劉紅梅高興萬分,立即前去應聘。由於她長得漂亮,學歷也突出,老闆毫不猶豫錄取了她,並讓她擔任領班。劉紅梅非常珍惜這份工作,所以不敢有絲毫分心,盡心儘力完成老闆交代的工作。
殊不知,這位老闆不是什麼正人君子,他以單獨培訓為由,把劉紅梅叫到房間,還請她喝了飲料。
單純的劉紅梅沒有多想,仰頭就把飲料喝完了,沒過幾分鐘就暈了過去,醒來後發現衣衫凌亂,她知道自己被老闆欺負了。
劉紅梅哭了整整一晚上,本想去狀告老闆,卻又想到對方的關係很硬,就算告贏了也不一定有效果,還會讓她失去這份工作。
於是,劉紅梅選擇了忍氣吞聲,繼續在酒店上班,希望能多掙一些錢再辭職。
有些事情,有了第一次就會有更多次,老闆隔三差五就讓劉紅梅陪他,劉紅梅為了保住飯碗不敢不從。
轉眼間半年多過去了,酒店裡來到了一位有錢的香港富豪,一眼就被青春漂亮的劉紅梅迷住了,點明讓劉紅梅為他上菜。
老闆看出了港商的用意,就提醒劉紅梅一定要打起十二分精神,滿足顧客的一切要求。一晚上過後,這位港商對劉紅梅誇讚有加,提出帶她去外地發展,並開出了每年三萬的報酬,這在當時屬於非常高的薪水。

劉紅梅早就想離開酒店,所以香葉沒想就同意了,並且跟對方簽了合同。
幾天後,港商帶著劉紅梅坐飛機來到深圳,給她租了一處豪華公寓,並帶她到處遊玩,這讓劉紅梅激動不已,也見識到了外面的繁華。
港商的要求很簡單,讓劉紅梅當他的「金絲鳥」,也就是所謂的情人,他一有時間就過來跟劉紅梅小聚幾日。
從此劉紅梅不愁吃不愁喝,另外還有遠超一般人的收入,日子過得還算愜意,經常給老家的母親寄錢。
轉眼間四年多過去了,1996年2月初,此時距離新年還不到一周時間,劉紅梅的母親去趕集時,遇到了大女兒劉紅菊,於是問道:「你妹妹快一個月都沒給我寫信寄錢了,我覺得不太對勁,她給你寫過信嗎?」
劉紅菊表現得非常緊張,愣了一會才說沒有收到妹妹的來信,母親並沒看出她的表情變化。考慮到一段時間沒見4歲的外孫女了,老人就跟大女兒劉紅菊一起回了家,並準備留在大女兒家裡吃午飯。
做飯之前,劉紅菊殺了一隻大公雞,表示要好好招待母親。就在這時,4歲的外孫女用稚嫩的聲音說道:「大公雞的血真多,比小姨的都多。」
一旁的劉紅菊差點嚇得癱坐在地,抬手就打了女兒一巴掌,說小孩子不要亂講話。

孩子頓時哇哇大哭起來,一把撲進外婆的懷抱,並反覆說道:「我確實看見小姨臉上的血,沒有公雞的血多,媽媽為啥打我啊!」
老人連忙捂住外孫女的嘴,讓她不要胡說,隨後帶著外孫女回了房間。
劉母越想越覺得害怕,渾身開始發抖,心中產生一個不寒而慄的想法,莫非小女兒被大女兒害死了?都說童言無忌,小孩子一般不會說謊,看到什麼就會說什麼,加上大女兒劉紅菊的緊張反映,讓劉母很是不安。
吃過午飯之後,劉紅菊本想留母親在家過兩天,母親卻以家裡還有事為借口,堅決要回家。劉母到家之後,拿出小女兒劉紅梅以前寫的信,信中留了一個電話號碼,說如果家裡有急事可以打這個電話告訴她。
劉母沒上過學,自然也不認識字,況且整個村子都沒有電話,於是拿著信來到鎮上的郵局,請工作人員幫她撥打電話。
電話打通之後,竟然是一個男人接的,對方說劉紅梅在二十多天前就回老家了,而且還帶了八萬塊錢。
此話一出,劉母差點嚇得暈倒在地,又想到4歲外孫女的那句話,她果斷來到附近的警局報了案。警方先是到機場進行了合適,確認劉紅梅的確於半個月前回到了宜賓,並查到了她從機場出來後叫了一輛計程車。
從計程車司機口中得知,當時劉紅梅出手十分闊綽,五百塊錢包了他的車,司機把劉紅梅送到了姐姐劉紅菊家裡。
也就是說,劉紅梅是在姐姐家失蹤的,跟她一起失蹤的還有隨身攜帶的八萬塊錢,這在當時稱得上一筆巨款。

警方分析後得出初步判斷,劉紅梅很可能被姐姐和姐夫殺害了,其作案動機也很簡單,就是見財起意。
於是,警方立即抓捕了劉紅菊和她丈夫趙德貴,並連夜對夫妻二人進行審訊,可惜趙德貴極力狡辯,並否認見過小姨子劉紅梅。
眼見趙德貴的嘴太硬,警方決定從劉紅菊這裡下手。還沒警方問幾句話,劉紅菊的內心防線就崩潰了,承認了殺害親妹妹劉紅梅的犯罪事實,並哭著說:「請你們饒我一命,都是我丈夫趙德貴讓我做的。」
原來,劉紅梅從深圳坐飛機回到宜賓之後,立馬打車過來看望姐姐、姐夫一家人,給他們買了不少東西,還給了不少錢。
聊天過程中,劉紅梅說自己一年大概能賺三萬塊,姐夫趙德貴頓時兩眼放光,心中開始醞釀一個惡毒的念頭。
晚上劉紅梅睡著之後,姐夫趙德貴悄悄打開了打的箱子,看到裡面裝著八萬塊現金,趙德貴對妻子劉紅菊說道:「只要把你妹妹做掉,她的錢都屬於我們的了,我們一輩子就不用發愁了,如果你不同意,我就跟你離婚。」
讓人意外的是,劉紅菊竟然答應了,隨後她跟丈夫趙德貴一起,用繩子將熟睡的妹妹劉紅梅勒死了。
此時4歲的女兒醒了過來,看到小姨劉紅梅鼻子和嘴裡流出不少血,所以記在腦海之中。

殺害妹妹劉紅梅之後,劉紅菊又跟丈夫趙德貴一起,將妹妹的屍體埋在院子中的豬圈。在兩人的指認下,警方挖出了劉紅梅的屍體,並且找到了那八萬現金,以及劉紅梅的各種金銀首飾,成功將此案告破。
真相大白後,劉紅菊和丈夫趙德貴,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為他們惡毒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假如你是劉紅菊,會不會聽從丈夫的唆使,謀殺自己的親妹妹呢?歡迎留下你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