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海南召開專題新聞發布會解讀《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發展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核心政策。該條例於今年5月28日經海南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標誌著海南以立法形式構建更具國際競爭力的人才制度體系,為自貿港建設注入「人才引擎」。
《條例》專章規定關於國際人才的相關制度設計,以制度型開放破解人才流動壁壘。據海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規處處長余濤介紹,《條例》突出人才對外開放和合作。例如,明確引進境外教育資源培養高水平的國際化人才,規定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境外獨立辦學學校中全職工作的境外人員可以按照規定參加海南自貿港職稱評審、高層次人才認定、人才工程項目及人才獎項評選等。

6月12日,《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發展促進條例》專場新聞發布會在海口舉行。主辦方供圖
在教育資源聯動方面,支持高等學校面向「一帶一路」共建國家持續招收留學生,支持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知名職業教育培訓機構在海南自貿港開辦專業化培訓機構或者開展聯合培訓項目,培養實用型的技能人才等。
在創業就業便利方面,明確國際人才在海南自貿港就業創業的支持措施,規定外籍技術技能人員可以按照規定在海南自貿港就業創業和永久居留、境外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和境外職業資格實行單向認可、外籍和港澳台地區高層次人才領銜實施省科技項目等內容。
針對國際人才流動痛點,海南推出哪些便利措施?據海南省公安廳二級警務專員王成清介紹,截至目前,85個國家持普通護照的外籍人士可免簽入境海南。除免簽入境之外的外籍人才,來不及在境外辦妥簽證的,還可以按規定向海口和三亞口岸簽證機關申辦口岸簽證入境。
同時,海南在海口、三亞、儋州、文昌、瓊海、萬寧、澄邁、陵水等8個市縣設置13個外國人簽證證件受理窗口,外籍人才可就近選擇任一窗口申請辦理簽證證件。因正當合理事由需多次出入境的,可申辦多次入境有效簽證。在海南工作的外籍人才可按規定申辦有效期5年以內的居留證件。
此外,符合條件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可申請在華永久居留,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隨同申請。
南方+記者 黃倩
【作者】 黃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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