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陳一平涉嫌受賄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南寧鐵路運輸分院審查起訴。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南寧鐵路運輸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陳一平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退休4年後被查
公開資料顯示,陳一平,1960年7月生,壯族,籍貫廣西合浦,1984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陳一平曾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2014年12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2020年9月免職退休。
公開報道顯示,陳一平退休後曾擔任廣西警察協會會長。
2024年10月15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陳一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私慾膨脹,執法犯法
大搞權錢交易
2025年1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副書記、副廳長陳一平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陳一平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親屬收受他人財物;私慾膨脹,執法犯法,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人事晉陞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陳一平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陳一平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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