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聯合公安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公布了《網路暴力信息治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紅星新聞記者對比發現,相比於去年7月的徵求意見稿,這次公布的《規定》增加了網路暴力信息治理原則,明確公安、文旅、廣電等部門開展監督管理工作,在預警、處置和保護方面增加了多條實施細則。
6月14日,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紅星新聞記者採訪時認為,《規定》出台標誌著我國的反網路暴力法律體系構建日趨完善。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亞太網路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劉德良認為,《規定》重視了平台在網暴信息治理中的作用,規定更加細化,在實踐中增強了平台的可操作性。
資料配圖 據ICphoto
規定:
涉網暴違規情形將進用戶信用記錄
朱巍告訴紅星新聞記者,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了《關於依法懲治網路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規定了網路暴力涉及到犯罪的適用法律問題和具體措施。這次《規定》的發布,則彌補了對信息治理這個領域的空白,標誌著我國反網路暴力法律體系構建日趨完善。
朱巍認為,這次出台專項規定與未來立法並不衝突,很多法律都經歷了從文件到部門規章到立法的過程。「未來應該會響應多年來人大代表的呼籲,出台專門的反網路暴力法。」
《規定》提到,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健全網路暴力信息預警模型,綜合實踐類別、針對主體、參與人數、信息內容、發布頻次、環節場景、舉報投訴等因素,及時發現預警網路暴力信息風險。此外,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應建立健全用戶賬號信用管理體系,將涉網路暴力信息違法違規情形記入用戶信用記錄,依法依約降低賬號信用等級或者列入黑名單,並據以限制賬號功能或停止相關服務。
朱巍認為,這次《規定》最大的亮點就是預防預警相關規定。因為網路暴力一旦形成,無論如何處置,對人的損害是很難完全撫平的,應該盡量避免出現網路暴力。通過管理前置,建立相關的分類標準,建立特徵庫和樣本庫,用技術的手段去加強監測,從源頭上加強治理。
把反網暴信息管理納入生態治理體系中是朱巍認為的第二個亮點,對群組、評論轉發、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的詳細規定,背後都有近年來網信辦的相關管理規範。這次《規定》就是把之前的管理規範結合到反網路暴力領域中,全生態化管理。
專家:
平台在反網暴方面承擔更多具體義務
劉德良認為,這次《規定》中他最為看好的地方,是詳細規定了網路服務提供者在網路暴力信息預警、處置、保護方面的一些具體義務和要求,增加了很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體規定。
在劉德良看來,此前網路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和民法典、刑法都對反網路暴力有相關規定,但往往不夠細化,欠缺操作性,《規定》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
劉德良提到,早在2009年侵權責任法制定時,他就提過建議,要求平台對網路上明顯的違法侵權信息採取有效措施。劉德良認為,讓平台在發布、傳播、控制、預防等方面承擔相應義務,對於預防和治理網路暴力有關鍵的意義。這次《規定》的出台,代表著國家開始重視平台在治理中的作用。
紅星新聞記者 付垚 實習記者 劉亞洲 北京報道
編輯 何先鋒 責編 鄧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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