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月4日,正義網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交通銀行瀋陽審計監督分局原局長劉喜昌(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遼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遼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喜昌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親」「清」不分
多次收受大額禮品禮金
2023年12月1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交通銀行瀋陽審計監督分局原局長劉喜昌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劉喜昌違反政治紀律,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在與授信企業、管理服務對象交往中「親」「清」不分,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和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禮品禮金,無償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錢款,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房產情況,違反任職迴避規定在新員工錄用中隱瞞親屬信息;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涉嫌受賄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貸款審批、幹部職務提拔、員工入職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劉喜昌作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管理人員,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紀律規矩意識淡漠,靠銀行吃銀行,管貸款吃貸款,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嚴重損害黨的形象,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交通銀行黨委研究決定,並抄告劉喜昌所在黨組織,給予劉喜昌開除黨籍處分,調整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由遼寧省監委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一年內交通銀行
已有多人被開除黨籍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2023年2月至今,交通銀行已有多人被開除黨籍。
2023年11月1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交通銀行雲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李大軍被開除黨籍。
2023年2月1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交通銀行雲南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東被開除黨籍。
2023年2月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通報,交通銀行四川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劉志剛被「雙開」。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ID:JCRB_ZYW)作者:王詩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