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極目新聞記者 張秀娟
通訊員 向懸峰
10月1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出台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施行。《實施辦法》是對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的細化完善,進一步規範了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優化自主申報服務,細化爭議裁決程序,更好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10月7日,極目新聞記者從湖北省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局推動《實施辦法》在全省落地落實。
具體來說,根據《實施辦法》中關於集團名稱、無行業表述名稱等登記新規,及時升級優化名稱自主申報系統,對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名稱禁限用字詞庫和行業規範表述庫,提升系統的智能化水平。申請人可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名稱自主申報系統對擬訂的企業名稱自主進行查詢、比對和篩選,選取符合要求的企業名稱。各級登記窗口設立業務幫辦崗,幫助申請人高效便捷地完成企業名稱自主申報。
在登記行為規範化方面,指導各級登記機關在辦理企業設立或名稱變更登記業務時,按照《實施辦法》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對含有損害國家尊嚴或者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妨礙社會公共秩序、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以及「蹭熱度」「傍名牌」等內容和文字的企業名稱,一律不予登記。同時,指導各地依法依規糾正已登記的不符合規定的名稱,引導企業理性選擇名稱,並耐心細緻做好解釋工作。
據了解,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優化名稱自主申報系統功能,完善名稱爭議調解機制,為經營主體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名稱自主申報服務,進一步規範名稱秩序,激發市場活力。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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