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一個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為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弘揚憲法精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赤峰市公安局開展憲法法律專題宣傳教育活動。

國家憲法日的由來
2014年10月23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關於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以立法形式把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決定明確,全國各族人民、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以憲法為根本的活動準則,負有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的職責。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個國家憲法日。

國家憲法日的意義
設立國家憲法日有助於普及憲法觀念,樹立憲法權威,強化國家的「文化軟實力」,有助於擴大憲法實施的群眾基礎和社會基礎,有助於發揚中華民族的憲法文化,在國際社會樹立尊重憲法的良好形象,擴大中國憲法的國際影響。

歷屆國家憲法日主題
2014年: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
2015年: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
2016年: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
2017年: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維護憲法權威。
2018年: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
2019年:弘揚憲法精神,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020年: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揚憲法精神。
2021年: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2022年:學習宣傳黨的二十大精神,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

推動全面貫徹實施憲法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我們要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紮實推進依法行政,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政府職能體系和組織結構,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嚴格公正司法,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來源:赤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