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一個今年當地時間6月9日的一個案例,頓涅茨克「最高法院」判處3名僱傭兵死刑。他們分別是英國人艾登-埃斯林和肖恩-平納,以及摩納哥人杜恩-布拉希姆。三人於4月份在烏克蘭城市馬里烏波爾被俄軍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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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人受審之前,傭兵家屬、英國政府、烏克蘭方面都曾向俄方施壓。4月底的時候,埃斯林的母親還向俄羅斯總統普京喊話,請求俄方善待她的兒子。並呼籲克里姆林宮將埃斯林視為戰俘,按照《日內瓦公約》以「人道方式對待他」。6月7日,阿斯林的家人再度表示,正在與英國、烏克蘭政府合作,試圖將其帶回家。
可惜事與願違,三人還是如期受審。根據頓涅茨克方面的調查顯示,三人均是為了報酬而加入烏克蘭外籍兵團。也就是說,他們就是名副其實的僱傭兵。
根據《日內瓦公約》第47條規定:「僱傭軍是不享受戰俘待遇的」。這也是俄方當初之所以敢警告說,僱傭兵無權獲得戰俘地位的原因,因為完全有法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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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英國人艾登-埃斯林和肖恩-平納,以及摩納哥人杜恩-布拉希姆均被判處死刑。死刑也就是會被槍斃。不過,他們還是被允許可以在一個月內對法院的判決提起上訴。
一個月的時間上訴,在我看來,還是有迴旋的餘地。
果不其然,在沙特王儲穆罕默德·本·薩勒曼的斡旋下,俄羅斯釋放了烏克蘭衝突中的10名美英等國僱傭兵,其中有5名英國人、2名美國人、1名摩洛哥人、1名瑞典人、1名克羅埃西亞人。5名英國人中的2人和摩洛哥人就是在6月份被判死刑的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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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面子還是很重要的。但其中涉及了多少利益糾葛就不得而知了。
總結下來,僱傭兵雖然享受不到戰俘的待遇,但很多人也不至於被判死刑,更多的是會被判幾年幾十年不等的監禁。而且,還有可能被用作利益交換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