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出納13年侵吞公司資金3500餘萬元,其中養貓開支超百萬元,上百隻貓被長期委託專業機構集中寄養!法院判了

13年中,女子陶某利用擔任公司出納的職務便利,逐步侵吞公司資金累計3500餘萬元,這筆巨款大多被用於養貓、收藏玉石、求神拜佛。

12月30日,記者從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經該院提起公訴,12月18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對這起職務侵佔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陶某犯職務侵占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記者同時從法院方面獲悉,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陶某是公司的老員工,擔任出納一職,掌握包括日常報銷、銀行收支、財務章保管,乃至對接外部審計在內的多項關鍵工作。

面對微薄的年薪和膨脹的物慾,陶某將手伸向了公司資金。憑藉長期經手現金業務的職務便利,自2012年12月起,她開始利用「陰陽支票」套取公款:交至銀行的支票聯填寫真實的大額數字,以此提取現金;而留存在公司用作記賬的存根聯,則故意填寫較小金額。其中差額,便流入她的個人賬戶。

陶某利用「陰陽支票」套取公款。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供圖

隨著電子支付日益普及,陶某的犯罪手法也隨之「升級」。她利用保管公司網銀u盾的許可權,直接通過線上轉賬將公款劃入個人及其關聯賬戶。為掩蓋行跡,她以「系統故障」等理由,故意不為其他財務人員開通或更新網銀許可權,將公司資金的支付通道完全掌控在自己一人手中。

因公司財務監管存在疏漏,陶某刻意不向公司提供銀行出具的真實對賬單,致使公司只能依據她篡改過的存根聯入賬,造成賬面資金與實際現金流長期不符。即便2017年曾有財務人員察覺異常並提出質疑,也被她以「一時匯總失誤」為由搪塞,未能引發任何實質性核查。

為了躲過一年一度的審計,陶某進行一連串「偷梁換柱」的操作。作為審計對接人,她在關鍵的銀行詢證環節暗箱操作,先將真實賬目寄給銀行核對,卻將回函接收人設為自己,待銀行將確認無誤的回函寄達後,她便通過網路尋找「技術人員」,使用修圖軟體篡改回函末頁的餘額數據,使其與公司虛假賬面一致。隨後,她利用親屬的身份信息,將偽造後的回函寄給會計師事務所,營造出「銀行直接回復」的假象。因此,十餘年內,審計報告始終顯示賬面與實際情況「相符」的虛假結果。

2025年年初,公司因無法正常支付款項而察覺異樣,經查發現賬戶資金早已被掏空,且歷年所用對賬單均系偽造,公司隨即報案。同年4月,陶某主動投案。

2025年7月,該案移送至普陀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調查發現,寵物飼養是她的一大開支。她將上百隻貓長期委託專業機構集中寄養,僅月均寄養費就高達近十萬元,累計支出已超百萬元。

同時,作為一名玉石發燒友,陶某多年來購入大量玉石製成的吊墜、手鐲等昂貴飾品。日常購物方面,她同樣出手闊綽——從單價數千元的高端香薰到各類奢侈品,不少商品在購入後未曾拆封便遭閑置。

此外,她頻繁通過網路平台購買天珠、佛牌等物品,更將「代燒元寶」「代為祭祖」等服務視為應對生活瑣事的途徑,無論是夜間做噩夢,還是孩子面臨考試,她都會下單此類服務,累計支出高達數百萬元。

檢察機關審查後認為,陶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職務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責任。12月18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作出前述判決。判決後,陶某未提起上訴,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來源 澎湃新聞

編輯 鄭哲豪 審核 蔣波 陳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