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崗位上 國慶168小時「臨海警方成功處置「十一括蒼山頂露營打架」警情」

國慶假期與親朋好友一起賞美景、嘗美食仍人生一大樂事,但若飲酒生事,進而打架鬥毆,旅遊游進拘留所就得不償失了。這不,10月2日臨海括蒼山頂就發生了這樣一幕,來自臨海括蒼的程某、吳某硬是把自己送進了拘留所。

10月2日凌晨,臨海網警在巡查時發現一條微博,博主反應在括蒼山頂的露營區有人打架。「反正醉酒者醉的不輕,揚言要叫人在山下等,山頂上的人一個都不要想下去;一個電話叫括蒼山上做生意的明天就關門;還一直和朋友強調,這個地界發生的事情沒有他擺平不了的!錄了音,錄了一部分視頻,太黑,不敢拿燈照,怕被打!好好的一次露營,一點心情都沒有了,一群人還在喝酒,覺都不敢睡!」該條微博立即引髮網民關注和評論。

發現該輿情後,臨海網警立即將警情傳遞至指揮中心和括蒼派出所,啟動應急處置。因括蒼山露營地點路途遙遠,且節假日期間堵車嚴重,括蒼派出所的出警民警花了一小時開到山頂,再花一小時步行到現場,然後花一小時把相關人員帶到車上,最後將相關人員帶回派出所處置時已經是凌晨4時許。

經查, 10月2日凌晨,程某(男,37歲,臨海市括蒼鎮人)與吳某甲(男,45歲,臨海市括蒼鎮人)醉酒後,在括蒼山露營活動時發出較大的吵鬧聲響,影響邊上的吳某乙(男,23歲,浙江仙居人)所帶領的小學生休息。吳某乙在勸說時引發衝突,程某與吳某甲對吳某乙進行毆打,被周圍群眾勸阻後還揚言還要帶人上山繼續打架。程某與吳某甲的行為構成尋釁滋事, 10月2日,臨海警方對程某和吳某甲分別作出行政拘留9日和6日的處罰。

警方提示:1、國慶期間注意出行安全;2、遵紀守法,以免黃金周在拘留所度過;3、無論何時何地,公安機關始終為你保駕護航,如遇不法侵害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