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2021徵收標準,多大力度

幸福里百科詞條:遺產稅還沒有開徵。遺產稅是國家通過對達到一定數額的遺產徵收稅費,以達到重新調整社會財富分配,縮小貧富差距,促進社會公平的稅種。遺產稅在美國、韓國等許多國家都已經開始徵收,但是目前在我國還沒有正式的法律規定,沒有進行徵收。

在遺產稅草案中規定:

1·遺產稅徵收範圍包括被繼承人死亡遺留的全部財產和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贈與財產;

2·在遺產稅稅款繳清前,不得將遺產分割、不得辦理轉移登記;

3·無人繼承而且無人受遺贈時,遺產依法歸國家所有,免納遺產稅;

4·被繼承人死亡之前,依法應補繳的各項稅款、罰款、滯納金、未償還的具有確鑿證據的各項債務等允許在應徵稅總額中扣除,遺產稅免徵額為20萬元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 第一條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時遺有財產者,應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境外的全部遺產,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徵收遺產稅。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外國公民、無國籍人,死亡(含宣告死亡)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遺有財產,應就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遺產,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徵收遺產稅。

註:以上內容來源於網路綜合整理 具體政策以各地信息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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