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替孩子走的路,最後都成了坑!

欣姐去北京出差,把她上小學的兒子帶過來放在我家住。

到了第五天,我不得不給欣姐打電話,讓她儘快把兒子接走,我實在沒法全天伺候這個「大寶寶」。

每天晚上下班回來,就看到他睡覺的被子亂七八糟的卷在床上;臭襪子和內褲丟在洗漱間,而他,在沙發上葛優躺,盯著平板頭也不抬。

晚上吃飯的時候,要叫好幾次他才捨得放下平板,慢騰騰地過來吃,這樣也就算了,居然連晚飯都要人喂他才會吃,作業遇到不會做的,想都不想就直接過來問我幫他做。

我告訴欣姐,孩子這樣子下去,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我很替她擔憂。

可欣姐卻安慰我說:

沒事,孩子小的時候都這樣,長大了就好了。

欣姐好不容易添的這個娃,對他是關愛倍加。

想要什麼東西,在欣姐面前一哭二鬧東西准能到手。

欣姐對他的溺愛,宛如從小就設置好的溫柔陷阱,困住了他,讓他無法成長。

「長大了就好了」,不過是欣姐的異想天開。

上小學還不會自己吃飯,指望他20歲的時候華麗轉身,秒變生活達人?

作業都不肯自己做,怎麼能指望他長大後能認真對待工作?

中國式的溺愛

孩子的成長需要關愛,而有一種愛並非孩子所需要的,那就是溺愛。

但很多家長,分不清什麼愛算是溺愛。

為此,專家們總結了家長溺愛孩子的常見方式,供家長對照自查。

1

輕易滿足

「讓我再玩一個小時手機吧!」好吧好吧!

「我就是要買這個玩具!」好好好,我給你買!

父母總想把最好的東西都給孩子,對於孩子的要求,只要是家庭條件允許的幾乎都是有求必應,有些家庭即便條件不允許,也不惜一切要給孩子辦到。

2

當面袒護

曾經有人總結出四大寬容定律:「人都死了」「來都來了」「大過年的」,第四個就是不少人反感的「孩子還小」。

一次看電影,後面幾個孩子不停踢椅子搖座位,甚至跑來跑去,我忍不住輕聲提醒孩子的媽媽,結果得到的回答卻是:「他還小,不懂事,別和孩子計較。」

熊孩子雖然可怕,

但更可怕的是袒護熊孩子的父母。

3

過度包辦

我們總是能在放學路上,看到不少大人幫忙備著書包,孩子心安理得空著手走,家裡事都由媽媽一個人承包,孩子從來不用插手,怕孩子累、怕孩子做不好。

父母事無巨細的包辦,最後只會養成了孩子的惰性和依賴性。

對孩子的愛,對孩子的害

曾經在知乎上有人問:為什麼很多人啃老卻沒有羞恥感呢?

有個年輕人答:

父母如果不能讓孩子幸福,生他幹嘛?有錢養得起就可以。你孩子成年後出去工作累死累活你很開心?

啃老啃出了「正義感」,可怕。

溺愛不是愛,而是害。

1

溺愛是生產巨嬰的機器

慣子如殺子,老祖宗們幾千年前就留下的告誡,我們卻忘而置之,楊絳的父親說:教育孩子獨立,勝過當第一。8歲時你沒教他系鞋帶,20歲時他的確學會了。但20歲別人都已經可以脫離父母的照顧,自己安排人生了,他卻只學會了系鞋帶。

2

溺愛讓孩子陷入惡性循環

舉個例子,孩子端著一杯水,走得好好的,媽媽看到忍不住大聲提醒:「當心,別灑了!」孩子瞬間變得畏手畏腳。父母越是擔心孩子做不好事情,就越是提醒即孩子將發生的壞事,這便形成了父母越擔心,孩子越做不好,父母看孩子越做不好,就越替他做事情,孩子就越不獨立的惡性循環。

獨立是孩子寶貴的財富

人的能力是循序漸進的。

沒有一個孩子會一夜長大。

而成長,正是從依賴走向獨立,爸媽要慢慢學著「變懶」。

1

放手去信任孩子

越擔心,越焦慮,孩子的問題就會越來越多。

孩子的成長,離不開父母的放手和信任。

放手,不是讓父母放鬆監管、袖手旁觀,而是讓孩子去做那些會做的、有能力做的事,爸爸媽媽可以幫助孩子,但是不能替孩子做。

而信任,也不是盲目信任孩子,而是在充分了解孩子的基礎上,把孩子當成獨立的人,鼓勵孩子做出自己的選擇,讓孩子對自己做出的選擇承擔後果。

2

孩子遇到困難不要立刻提供幫助

舉個最常見的例子,孩子做作業遇到不懂得問題,父母很經常會直接把答案告訴孩子,但這樣子久了,只會令孩子產生依賴心理,不自己開動腦筋,很快便失去了獨立思考的能力。

在孩子遇到困難時,應該先讓他自己尋找一下解決的辦法。孩子尋求辦法的過程,不僅鍛煉了思考能力,思維能力也一併得到提高。

任何的第一都不如孩子的獨立

知名青少年專家張教授表示:現在的家庭大多是獨生子女,父母對孩子寵愛有加,對於孩子的要求幾乎就是有求必應,能滿足的就盡量滿足。作為家長,一定要學會拒絕孩子的一些無理要求。同時,在孩子能夠獨立完成的事情,不要過多干預。

著名心理專家李老師則說:要讓孩子獨立,父母就要相信孩子,放手讓他們成長,練習孩子自己做決定的能力。讓孩子從小就有「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的意識。

巨嬰不是一天養成的,飛天的鳳凰更不是。

父母的肩膀無論多麼堅強,都無法支撐孩子的一生,我們最需要給孩子的,是讓他自己站立的力量。

本篇文章圖片源自網路

......

版權聲明:如涉及版權問題,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