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大河報
當44歲的劉女士從八百多公里外的江西鷹潭趕到江蘇宿遷時,已經是夜裡11點多了,孩子在前一天跟著爸爸卓先生回宿遷探望病危的爺爺。劉女士此行是想將正在上六年級的孩子第二天帶回去,這樣周一就可以正常上學。令她悲痛欲絕的是,她再也見不到孩子陽光般的笑臉。當天(11月28日)下午,在卓先生離開後,孩子一人呆在房間里,後來從入住的15樓酒店房間墜下,被發現時已經沒有了呼吸。
事發:
12歲男孩從酒店15樓墜下身亡
劉女士的兒子小卓在江西鷹潭當地上小學六年級,劉女士的丈夫卓先生是宿遷市宿豫區人。在得知年邁的老父親病危的消息後,卓先生帶著兒子小卓在11月27日周五放學後,連夜趕回宿遷。因為家裡人比較多,28日上午,卓先生帶著兒子住進了宿豫區江山大酒店15樓向南的一個房間里。
小卓從酒店15樓窗戶(畫紅圈處)墜落身亡
卓先生說,當天上午入住酒店後,他就帶著兒子回了老家,看望了病重的老父親。中午回到酒店後,因為下午要回家和家人一起討論老父親的後事,於是就把兒子一個人留在了房間。當時兒子沒吃午飯,臨走時,卓先生替兒子叫了外賣,「兒子當時想吃火鍋,我說下午還有事,中午隨便吃點,晚上再帶你去吃。」
當晚7時許,當卓先生回到酒店後,發現門開著一道縫,但裡面的搭鏈扣上了,打不開。卓先生喊來了服務員,房門被打開後,卓先生一看,屋內空空的,孩子不見了。在找了一圈不見孩子後,卓先生到酒店監控室調取了監控,沒有發現孩子外出。
卓先生又回到了入住的酒店房間,發現房間向南的一扇窗戶開著,紗窗已經壞掉了,他從窗戶探頭向下一看,只見酒店三樓門廳頂部好像有個小孩躺在那裡。卓先生急忙跑到四樓,發現躺著的正是自己的兒子,已經沒有了呼吸。
小卓在家中做實驗 (孩子家人提供)
劉女士11月28日夜間11時趕到宿遷的,家人直接將劉女士帶往酒店。她說:「我當時還奇怪呢,孩子爺爺病危了,怎麼不直接去家裡啊?去酒店幹什麼啊?」在路上,家人告訴她,孩子出事了,從樓上墜下身亡。
劉女士頓覺五雷轟頂,她不知自己怎麼到的酒店,只見丈夫抱著孩子的屍體,抽泣著,身體不時顫動著。劉女士一下子撲上去,抱住了兒子的身體,失聲痛哭起來。
警方介入調查後,劉女士和家人見到了孩子墜樓的監控視頻,時間在11月28日下午近5時。
孩子母親質疑:
酒店窗戶開啟較大,存在安全隱患
在丈夫和兒子入住的酒店房間,劉女士看到,房間向南的窗戶依然開著,開啟距離有60厘米寬。「我的兒子發育比較晚,個子比較小,不到1米4,護欄差不多到兒子的胳膊那裡。」劉女士認為,酒店的窗戶開啟比較大,沒有在窗戶上加裝限位器,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如果安全管理到位了,我的兒子就不會從樓上掉下去。」
小卓從這個窗戶墜落下去的,小卓母親質疑窗戶開啟較大,有安全隱患
「我的兒子自理能力比較強,平時也經常一人呆在家裡,特別安靜,不好動。」劉女士說。從劉女士拍攝的酒店窗戶視頻可以看到,酒店的窗戶屬於側平開,開啟距離較大,窗內的紗窗已經損壞。
事發後,在相關部門介入調解後,酒店方面同意向孩子家人支付一些錢。「酒店方面說,他們沒有任何責任,給錢,是出於人道主義。」說到這裡,劉女士情緒有些激動。
對於12歲男孩從15樓墜下身亡一事,有網友認為,孩子的父母將未成年的孩子獨自一人放在房間內,沒有盡到看護的責任,從而導致悲劇的發生。「我們家長確實有一定責任,沒有看護好孩子。但是如果酒店安全措施到位了,悲劇就不會發生。」劉女士聲音哽咽著,眼睛紅了。
12月1日中午,記者來到江山大酒店,酒店前台一名負責客房的女士表示,警方已經介入調查,自己不好多說,不方便接受採訪。劉女士告訴記者,警方經過調查已經排除了他殺的可能。
酒店行業人士:
酒店窗戶一般都會安裝限位器
「酒店屬於特種行業,開酒店的,兩樣最重要,一個是消防,一個是安全。」酒店行業內人士王先生說。王先生從2007年開始加盟某全國知名品牌連鎖酒店,目前已開了7家品牌連鎖酒店。
王先生說,酒店品牌方經常下來檢查自己加盟的酒店,查看監控以及門窗,監控要求無死角,平開窗戶限位在30度,包括側平開、上平開以及下平開,來回推拉的距離在12到15厘米。「品牌方對我們的要求是,窗戶必須安裝限位器,不然,檢查肯定通不過。」王先生說,據他了解,一般比較大的酒店為了防止墜樓等意外情況發生,都會在窗戶上安裝限位器。
據一位熟悉酒店裝修的人士介紹,酒店裝修和傢具擺設是根據設計來的,在窗戶限位上沒有國家強制性要求,主要是行業的要求,一般的酒店為了安全起見,都會安裝。
事發後,卓先生住進了另外一家酒店,他發現這家酒店窗戶安裝了限位器,窗戶開啟很小,「人想掉都掉不下去。」卓先生說,他的要求很簡單,首先酒店方面要有個態度,出面向自己和家人鄭重道個歉;其次,進一步加強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防止類似悲劇再次發生。
「即使酒店的安全措施符合要求了,還有沒有改進的空間?能不能做得更好一些,讓人從窗戶掉不下去?」卓先生說,最後才是責任劃分的問題。
師生追憶:
我們永遠記得你陽光的笑容
得知小卓墜樓去世後,遠在江西鷹潭的小卓老師和同學們痛心不已,他們對小卓遭遇的不幸表示哀悼。
小卓的班主任特意製作了一個電子相冊,裡面都是小卓以及他和老師同學們的合影。「小卓,我想對你說!」「願天上人間,我們永遠是同學!」「我們永遠記得你陽光的笑容!」……
小卓的同桌發信息安慰劉女士
「阿姨,您別太難過了!他會在天堂過得很好!」小卓的同桌發微信安慰劉女士。「真是對不起!他在的時候,我沒有全心全力照顧好他。他出意外了,我都感覺他還在身邊。為什麼老天如此不公平,這麼陽光的好孩子,就要這麼早帶走他?」對小卓的意外離去,他的班主任老師惋惜不已。
律師說法:
要看安全保障義務主體
是否盡到安全保障義務
江蘇律鼎律師事務所何偉律師認為,該起事故將涉及安全保障義務責任法律問題。安全保障責任是以其義務主體在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為前提條件,如果安全保障義務主體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就可以免責。判斷安全保障義務主體是否履行了安全保障義務,應從法定標準、合同標準、行業標準、特別標準四個方面來分析。
何律師認為,不管是《侵權責任法》,還是將於2021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主體、性質及責任承擔等都做了明確規定。
何律師認為,酒店、娛樂場所等經營性公共場所,應更加重視與提高安全保障措施,對於周邊安全隱患的清除必須達到與其專業管理相匹配的程度。近年來,高層跌落或墜物導致傷亡事故頻繁發生,應引起有關部門的足夠重視。「我國對於高層建築設計及工程技術等都有具體的規範指引,無論是工程設計單位、物業所有人都應遵循該要求,政府相關主管部門應加強相應的監管措施。」
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