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境內馬拉松管理辦法:不得影響體育競賽正常秩序

新京報訊(記者 徐邦印)2018年蘇州太湖國際馬拉松,競賽辦法採用中國田徑協會最新審定的田徑競賽規則和本屆馬拉松競賽規程。11月20日,新京報記者在中國田徑協會官方網站查詢到:《中國境內馬拉松及相關運動賽事管理辦法》(簡稱:《中國境內馬拉松管理辦法》)共有總計11章、66條規定。

涉及賽事組織與管理的第8章第49條要求:組委會須做好起終點以及沿線的安全保障工作,對易發生危及公共群體的各類風險和突發事件須有應對預案。比賽期間,起終點以及沿線應有專門的安保人員維護秩序。

而針對參賽人員的第9章第56條則要求:賽事相關人員(包括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志願者、組委會工作人員等)不得影響體育競賽正常秩序、妨礙公共安全。

中國田協官網截圖

第10章罰則中明確規定:違反第56條規定者由各組委會依據有關法規進行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中國田協官網截圖

而這也解釋了中國田徑協會副秘書長水濤在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蘇州馬拉松遞國旗事件)原則上由組委會以及一些賽事的主辦單位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