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26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刑事局」利用科技專長及數碼鑒識犯罪現場設備辦案,成功破獲島內首宗大型地下截取電視台訊號機房案件,粗略估計不法獲利及侵權損害逾上千億元(新台幣,下同),全案依法送辦。
兩男子涉嫌使用大量的衛星接收器,接收有線電視數字訊號。圖片來源:台灣《聯合報》記者李奕昕/翻攝
台灣「刑事局」電信偵查大隊25日舉行破案記者會,稱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日前指揮「刑事局」電偵大隊第一隊、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共組項目小組,透過網路封包追查,發現王某、李某兩男子利用新北市、台中市和台南市等地民宅掩護,架設大型截取電視台訊號機房。
警方深入調查發現,王某、李某透過裝設強波器、編解碼器,進而將有線電視台或衛星訊號轉換成網路流格式,轉而提供機頂盒或手機APP的直播頻道使用。
王某、李某以一對一方式,竊取有線電視、MOD及衛星電視的合法訊號,狡猾利用網路掩飾犯罪行為。
警方指出,王某、李某為追求影像質量提升,甚至砸下大量成本架設大型衛星天線,並將轉碼設備從第一代進化到第三代,每月還花大量費用購買寬頻及增購設備,所竊訊號內容及傳輸速度直逼合法訊號機房。
經過清查發現,島內有線電視超過上百個頻道都遭到嫌疑人竊取,就連外商電影頻道、運動節目也遭截轉訊號,粗略估計不法獲利及侵權損失至少超過上千億元。
「刑事局」利用科技專長結合保二刑警大隊智慧財產查緝專業,順利根據線索瓦解直播訊號來源。同時透過數碼鑒識犯罪現場設備溯源追查,於22日將嫌疑人追緝到案,這也是島內首次破獲大型地下截取電視台訊號機房案件。
查獲贓證物包括有網路設備37台、集線器15台、第四台強波器4台、機頂盒294台、衛星訊號解碼器314台、電腦伺服主機41台、手機和金融賬簿等。
警方表示,由於此案相關訊號均透過網路傳輸境外主機,現持續擴大追查其他可能接收端主機及端末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