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事故調查員張翔:讓灰燼開口說話,讓廢墟還原真相

2019年2月13日。

夜深了,時針指向凌晨兩點。張翔舒展了一下眉頭,聳了聳肩,準備結束一天忙碌的工作。這時,電話鈴聲響了,他又立刻正襟危坐起來。羅湖某小區停車場突發大火,需要他立即趕往現場。

這是張翔工作中的經常會遇到的場景。但他不是沖向火場救火的消防員,而是是深圳消防支隊羅湖大隊的火災事故調查員。他就像火場中的福爾摩斯,在廢墟中尋找蛛絲馬跡,還原火災原因,讓灰燼開口說話。

火場中的「福爾摩斯」

一場火災中,往往人們記住的是衝鋒陷陣的「滅火英雄」。其實,在他們身後還有一個鮮為人知的群體——火災事故調查員。雖說不及一線救火的危險性,但工作里也充滿了辛勞和挑戰。

2018年10月9日,公安消防部隊統一移交應急管理部管理,原本屬於公安消防監督大隊的火場勘驗職責落到了消防大隊的頭上。張翔和鄭志彬臨危受命,成為深圳消防支隊羅湖消防大隊的火災事故調查員。10個月以來,他們走遍羅湖區里大大小小的火災現場,儘可能接近真相,還原事實,成為火災調查中的AB角,又像火場中的福爾摩斯和華生。

火災事故調查員在調查中最信任的是什麼?答案無疑就是「痕迹」。但是,要想在偌大的火場廢墟里,發現起火的線索,就好比大海撈針。從熏黑的牆面、脫落的牆體到被燒毀的傢具,在別人眼裡這就是一片廢墟,在張翔眼中那是隱藏無數線索的寶庫,一條條線索都指向起火的真相。

一把刷子、數個物證牌、再帶上測距儀、量尺、手電筒等工具,這就是張翔的百寶箱。當滅火的消防隊員前腳離開火災現場,張翔就要進場了。此時的火災現場依舊危險重重,他要穿著高筒厚底水靴,戴上防護頭盔和口罩,小心翼翼地在灰燼中抓著、刨著。

張翔告訴筆者,進入火場,他們會觀察並記錄每一個細節,查看燃燒情況和蔓延情況,推斷起火部位。比如「水泥混凝土的耐受溫度一般在600-800℃之間。越靠近中心火源,溫度越高,牆體脫落程度就越嚴重。此外,起火點的牆體處會出現『U字型』的燃燒痕迹,一般可以判斷起火點就在這個痕迹下方。」

「每次火災調查結束後,消防部門都要出具火災事故認定書,這份認定書將會明確火災的起因,所以搜尋證物、人員走訪、製作筆錄,任何一個微小的細節都不能馬虎。」張翔說。

還原事實真相,讓事故現場來說話

2月13日凌晨兩點多,羅湖區某小區地下停車場起火,火災造成37輛車受損,緊急疏散小區居民200餘人,過火面積約520平方米,直接經濟財產損失達到500萬元。直到凌晨5時許,明火才被撲滅。起火原因到底是什麼?一時之間,民間各種猜測和傳言四起。

當張翔走進被封鎖的停車場時,熏得漆黑的空間里儘是被燒成骨架的車輛,地面流淌著水,現場一片狼藉。「當時,我們設想有可能是電路短路、人為縱火、遺留火種或是汽車自燃引起的火災。」他們一邊走訪目擊群眾,一邊在余煙還未散盡的停車場里四處搜尋,逐步縮減範圍,不願放過任何蛛絲馬跡。

在靠近起火點的位置,他們發現了一枚鋰電池。其實當時在火場收集到了很多物證,這枚鋰電池只是其中一個,還無法立即斷定起火原因。直到羅湖消防大隊將這枚鋰電池送去司法鑒定,火災原因才得以證實。經調查,最終確認地下一層停車場西北側雜物房存放的這枚鋰電池內部故障導致熱失控,引燃了床底相鄰可燃物,繼而向雜物房和停車場其他區域蔓延成災。

「儘可能接近火災發生的原因,還原事實真相,讓事故現場來說話,這就是我們的工作。」張翔告訴筆者,火災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嚴謹的取證、縝密的推理,必須經過一遍又一遍的核查、實驗、分析,因為他們找到的答案,不僅關係到一次事故原因與責任,更可能決定著法律的裁決,關係社會穩定。

統計數據顯示,從去年10月15日到今年7月31日,羅湖消防大隊共接處警113起,其中火災42起,同比去年同期60起下降了30%。「火災事故調查員不僅僅是調查出火災的原因,而是通過這些結果,發現現有的技術規範、材料設備的缺陷,民眾生活習慣的缺陷,提出整改的措施,盡量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推動社會的進步,這些才是火災事故調查員的真正職責。」張翔說。

【撰文】豐雷 鄧子良

【作者】 豐雷;鄧子良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