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長賜」輪遭埃及法院扣留一事,長榮海運於4月14日發布聲明,具體內容如下:
長榮海運表示,4月14日,接獲租船「長賜」輪(EVER GIVEN)日本船東通報,這艘船已於4月13日收到埃及法院的正式扣押令。
根據該租輪船東所屬的英國互保協會發布的信息,關於「長賜」輪在蘇伊士運河擱淺期間造成的損失,蘇伊士運河管理局於4月7日向船東提出9.16億美元的賠償,其中包含3億美元的救助費用、3億美元的商譽損失費用,以及其他損失,且大部分費用未告知計算基礎,並缺乏相關憑證。
為此,「長賜」輪船東於4月12日與蘇伊士運河管理局進行協商,但雙方無法達成共識。
蘇伊士運河管理局隨即於4月13日,向埃及法院申請司法扣押「長賜」輪,並獲准。
對此,長榮海運除了持續敦促各方儘快達成和解協議,有利於該輪儘早解除扣押外,同時也通過相關渠道,了解了扣押令的內容與範圍,並研究讓船貨分開處理方案的可行性,希望能將船上貨物早日送達目的地,儘可能將不利影響降到最低,早日完成貨主託付的使命。
來源:中國航務周刊
來源丨海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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