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分」黃牛堂而皇之地等候在交警部門的違法審理點外,見行跡可能敗露,立刻驅車駛離。
殊不知,警方已經通知指揮中心開展道路布控……
近日,金山交警從違法處理疑點著手,當場查獲一男兩女「組團」代扣分違法。
「這部車子像是來抓我的,那慘了……被抓牢了……」這是行車記錄儀錄下的現場畫面和聲音。
11月12日下午,「倒分」黃牛施某駕車駛離金山交警支隊違法審理點沒多久,就發現後面一輛警車緊追上來。
儘管他多次在馬路上繞圈行駛,企圖逃逸,最終還是被警車逼停。民警在其車上當場查獲了大量已經處理完畢的交通違法單據。
民警是如何得知該車上有「倒分」黃牛的?
原來,此前沒多久,一名女子來到違法審理窗口,出示自己的駕駛證,要為一輛浙牌小轎車處理「電子警察」違法記錄。
當天當班的事故審理大隊民警張傑一查車牌,就起了疑心,對女子說:「這個車子的違章已經有好幾個人處理過了,系統已經報警了……這個車子還有幾十分沒有處理。」
詢問過程中,民警還發現,該女子的駕駛證臨近清分日期,對於違法記錄的日期、地點等詳細信息也支支吾吾,並且一直在看手機。
當場告知「賣分」是違法行為後,張傑要求女子出示手機。查看後發現,微信中有一個名叫「二手車小施」的人,給女子發送了幾條違法信息。
「聊天記錄當中還有『今天分要嗎』、『6分350元、9分500元』等內容。」張傑告訴記者,他當場多次口頭告知女子「代扣分是違法行為」。「從她的微信記錄就可以看到,雙方有一個買分賣分的行為。」
女子胡某隨後被帶到辦公室,經進一步詢問,她對自己代扣分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據她交代,當天由黃牛施某駕車從浙江平湖帶到上海金山來進行違法處理,同行的還有另一名賣分人李某。
得知車輛可能就等候在外時,民警迅速行動,於是有了開頭追捕那一幕。
經查證,目前,違法人胡某和李某分別因代扣分6分和9分,被依法處以罰款5000元;違法人施某因組織他人代扣分,被依法處以罰款1萬元。
金山交警支隊事故審理大隊民警楊春豪介紹,黃牛施某向「買家」也就是需要代扣分的車主索要每分100元至130元,再給代扣分人員每分50元左右,以此來賺取差價。
「由他人替代或替代他人進行交通違法記分的行為均屬於違法行為,且過程中極易泄露公民個人信息,後患無窮!」楊春豪強調。
今年4月,公安部起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中進一步明確了對「代扣分」行為的懲處,其中規定,組織他人實施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
來源: 上海新聞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