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呀!
上一篇文章,我們講了區分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兩大基本原則,沒有看過的小夥伴可點擊會計實務 | 一文讀懂新金融工具準則(20):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區分進行閱讀。
運用前面講的區分原則,我們基本上可以判斷大多數金融工具,是屬於金融負債還是權益工具,然而,也存在不適用的特殊情況。
今天我們就來講一講特殊金融工具的區分,以及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之間的重分類。
一、特殊金融工具的區分
二、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之間的重分類
初始入賬時區分好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就一勞永逸了嗎?
由於發行的金融工具原合同條款約定的條件或事項隨著時間的推移或經濟環境的改變而發生變化,可能會導致已發行金融工具的重分類。
也就是說,金融負債可能變成權益工具,權益工具也可能變成金融負債,所以我們要定期評估下是否發生了變化,要不要重新分類然後重新計量。
以上就是特殊金融工具的分類問題,以及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之間的重分類。好啦,今天的分享就到這裡了。
下一篇小五將為大家介紹企業發行的金融工具相關利息、股利、利得和損失的會計處理,以及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抵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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