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等老闆同意!這個城市或可擁有「颱風假」!

廣仔早上說的雷電、降雨

你們感受到了么?

這其實是強對流天氣在鬧事!

除了強對流天氣

作為廣東人

我們最怕的還有颱風天啊!

日前,廣東省防總組織專家召開會商會。專家指出,今年約有5~7個颱風登陸或嚴重影響廣東,局部區域可能出現特大暴雨等極端天氣。

聽到這個,是不是有些小怕怕?

如果颱風天能夠放假

該有多好!

有有有!

說的就是珠海

日前,珠海市三防辦面向社會公布《珠海經濟特區防汛防旱防風條例》徵求意見稿。如果條例通過,珠海市民以後就可以享受帶薪休「颱風假」了。

據悉,在該辦公布的《條例》徵求意見稿中,確立了「三防」工作原則和具體措施,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等,分總則、防禦準備、應急處置、保障措施、災後重建、法律責任等內容。

其中,徵求意見稿第二十二條「預警信號及防禦指引的效力及颱風假」就規定:預警信號及其防禦指引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均應當按照不同級別預警信號及其防禦指引及時、主動進行防禦、避險或採取停課、停工、停產、停運、停業等措施。

條例還明確,法人和其他組織不得違反預警信號及其防禦指引,強行要求勞動者到崗工作,不得因勞動者遵守防禦指引而解除勞動合同或扣減其工資報酬等待遇。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根據需要安排絕對必要人員在相應級別的預警信號及其防禦指引發布後到崗工作,但應當提供必要的設施和裝備,確保勞動者的工作安全。

除了這些

意見稿中還明確規定了

用人單位的法律責任

如果違法條例的

可是要被罰款哦!

用人單位違反本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遵守防禦指引的避險措施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遵守防禦指引而扣減其工資報酬等待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

這樣的「颱風假」你喜歡嗎?

歡迎留言~

編輯:章淼、黃璐翎

校核:張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