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當局扣押大陸漁船70天 狠罰75萬元後強制驅離


圖為被驅離的大陸漁船(圖:《聯合報》)

又有大陸漁船被台當局扣押的消息曝出。20日,台「海巡署」驅離了今年3月被扣押的大陸船隻。

台灣《聯合報》21日報道稱,大陸籍「閩龍漁「號漁船今年3月赴東沙環礁公園附近,因「越界」捕魚被台「海巡署」高雄隊報請高雄地檢署偵辦。在被扣押70天後,該船隻人員支付340萬新台幣(約合人民幣75萬元)罰款,獲暫緩起訴處分,被台「海巡署」連船帶人強制驅離。

這艘大陸漁船於3月11日在東沙島東方11.6海里處被台「海巡署」發現,船上10人均被扣押。

台當局多次以「越界」為由扣押大陸漁船,高額的罰款也時有發生。據「中央社」報道,4月29日,台當局也曾驅離一艘大陸漁船,而船上15人剛剛繳清高達240萬新台幣(約合人民幣53萬元)的罰款。

澎湖「海巡隊」稱,2018年共查扣22艘大陸漁船,今年迄今(指截至4月)已裁罰8艘,金額達1410萬元新台幣(約合人民幣309萬元)。該「海巡隊」還堅稱,對累犯者絕不寬待。

除了扣押和罰款,台當局也採取過更為粗暴的方式。4月18日,大陸漁船「越界」到馬祖海域,馬祖「海巡隊」派出快艇抵達現場,期間朝大陸漁船發射了震撼彈。震撼彈雖然是非致命性武器,但爆炸威力仍相當驚人,甚至能對人體造成一定的傷害。

此前也曾發生過類似的惡性事件。國台辦發言人曾指出,多年以來,大陸方面為兩岸漁民正常作業提供保障,維護良好的作業秩序,保障兩岸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大陸方面對台灣的漁民一向以同胞情誼相待,我們在沿海多個地方設立了台灣漁民接待設施,為台灣漁船和漁民提供避風、補給、搶險、救助等相關的幫助。兩岸同胞是骨肉兄弟,將心比心,台灣方面應當停止以粗暴和危險的方式來對待大陸漁民,保證相關漁民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