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雙打」案例:珠海市公安局破獲特大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案


3·15"雙打"典型案例


侵犯知識產權領域案件

【案例五】


珠海市公安局破獲特大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案

2021年8月,在廣東省公安廳食葯環偵處組織協調和珠海市公安局網警等部門的大力配合下,市公安局森林(食葯環偵)分局聯合香洲分局,共出動警力60多名,在福建和廣東兩地同時收網,抓獲了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案件嫌疑人16人,搗毀生產線2條、倉庫儲藏窩點2個、銷售窩點2個,繳獲假冒MLB棒球帽和服裝成品300餘箱,涉案金額2000餘萬元。



據悉,2021年5月,珠海市公安局森林(食葯環偵)分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抖音某直播間銷售假冒MLB品牌的棒球帽和服裝成品,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獲悉此情況後,該局立即對該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案進行偵查,發現林某某(男,37歲,福建人,已刑拘)等人註冊了廈門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通過組織人員在國內批量生產假冒MLB商標服飾,然後在線上、線下大量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MLB服飾,從中賺取非法利潤。中間商張某某(男,50歲,福建人,已刑拘)從林某某公司批發假冒MLB商標服飾供貨售賣給高某,從中賺取差價獲取利潤。高某註冊了某某珠海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然後在抖音平台以直播賣貨的方式對外銷售假冒的MLB商標系列服飾賺取非法利潤。該局經調查逐步摸清了該團伙的主要成員、組織構架、制假窩點和活動規律,實現了對該案的全鏈條打擊。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之規定,【假冒註冊商標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單處罰金,如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之規定,【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來源: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執法科

編輯:珠海市場監管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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