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國體,是指國家的根本性質,即國家的階級性質和階級內容,也就是指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亦即國家政權掌握在哪個階級手中,哪個階級居於統治地位,聯合哪些階級去統治哪些階級。國體體現著國家的階級本質和內涵。
我國憲法第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第一,工人階級是我國的領導階級,工農聯盟是我國的政權基礎。工人階級之所以成為國家的領導階級,是由工人階級的階級性質和它肩負的歷史使命所決定的。工農聯盟是工人階級和農民階級的聯盟,是我國的政權基礎。以工農兩個階級的聯盟為我國政權的基礎,是由我國的基本國情決定的。工農聯盟代表了我國人口的絕大多數,不但構成了人民民主專政的堅實基礎,而且表明了人民民主專政政權充分的民主性和廣泛的代表性。
國家政權基礎的構成在不同時期是不同的。在新中國的不同歷史時期,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基礎不斷發生重大變化。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人階級的隊伍不斷擴大,包括知識分子在內的工人階級和廣大農民成為推動我國先進生產力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根本力量。
在社會變革中出現的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於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社會階層,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人民民主專政政權的基礎更加廣泛。
人民民主專政是無產階級專政在我國的一種實現形式。人民民主專政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長期的革命鬥爭中的一個偉大創造,是對馬克思主義的重大發展。人民民主專政這種提法更確切地反映了我國的階級狀況和政權的廣泛基礎。兩者在本質上是一致的。人民民主專政是對人民民主和對敵人專政的結合。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沒有統治階級內部的民主,就不可能對被統治階級實行強有力的專政;不對被統治階級實行專政,統治階級內部的民主就難以得到保障。由於人民民主專政具有廣泛的、穩定的政權基礎,階級鬥爭已經不是社會的主要矛盾,因而現階段國家的主要任務是集中精力進行經濟建設,在解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過程中出現的爭議和糾紛時,應當主要地、更多地採用民主的方式。民主與專政兩個方面不可分割。只有對極少數敵對勢力、敵對分子實行專政,才能保障絕大多數人的自由和權利;只有對人民內部充分實行民主,才能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