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不少人遇到問題時,習慣打開搜索引擎尋求幫助。江蘇丹陽的張先生為了尋找失聯的妻子,到網上搜索定位方法,結果人沒找到,反被騙了3.2萬元。接警後,丹陽警方調查發現,這一詐騙案背後,有一個為詐騙集團提供「推廣服務」的引流團伙。(據8月1日央視網)

(央視新聞截圖)
張先生遭遇的是典型的網路電信詐騙。騙子以提供各種服務為幌子,巧立名目,施展話術,要求受害者支付五花八門的費用,而且多為私人轉賬,受害人往往轉了錢就被拉黑,掌握的信息線索非常有限,即便報警,破案也困難重重。
而且,很多時候,受害人通過網路搜索想要使用的服務,都如同「定位找人」一樣,存在一定的非法性,或是打法律的「擦邊球」。很多人即便被騙,也出於畏懼或心虛,沒有及時報警,助長了騙子的囂張氣焰,讓他們肆無忌憚地「廣撒網,多撈魚」。

(央視新聞截圖)
這一樁樁令人氣憤的騙局中,網路搜索引擎所扮演的角色,令人深思。
經常使用網路搜索的人都會知道,你搜出來的內容絕不是隨機的,背後有名為「推薦機制」的「大手」在操縱。那些顯示在最前排的內容,可能並不是最靠譜,最值得推薦的,而是付了最多廣告費的,這就是備受爭議的「競價排名」機制。
「競價排名」對於騙子來說簡直是「神器」。擁有龐大用戶群體的搜索引擎,推薦內容卻只看利益不看三觀,只要肯出錢,就能精準地通過鏈接,將想要「收割」的對象送到騙子面前,簡直就是量身定做的「行騙導航儀」。怪不得騙子願意花2億做廣告、買推薦位,因為他們知道這樣就能一騙一個準,穩賺不賠。
國家網信辦曾明確表態:競價排名嚴重影響了搜索結果的公正性和客觀性,應立即整改,但之後,類似的爭議還是時不時發生,所謂的整改,效果難言理想。
而如今,連定位他人的違法服務,都可以堂而皇之地在搜索結果中站到前排,可見要麼是當年的「整改」不徹底,要麼是這種唯利是圖的推薦機制故態復萌。說句大實話,收了騙子的錢,利用搜索顯示鏈接幫騙子拉「客戶」,這不就是跟騙子沆瀣一氣,狼狽為奸嗎?總不能一點責任都不負吧!

犯罪嫌疑人(央視新聞截圖)
通過關鍵詞讓用戶找到合適、必要的內容,儘可能地將權威可信的內容推薦到前排,對於不可核實、風險性高、涉嫌違法的信息不予推薦和顯示,這是一個搜索引擎應該做到的本分。就算商業公司有營利需求,需要發布廣告,也應該顯著標明「廣告」「推廣」等字樣,避免誤導用戶,造成不良後果。
警方剷除騙子,打掉引流、詐騙的團伙,當然大快人心。但騙子明確地說了,還有同行,同行還不少,土壤不除,毒草總會再生。搜索引擎給騙子「帶路」的問題,已經是互聯網的毒瘤積弊,是不是也應該發揮法律之力,徹底清除一下了呢?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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