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再次飲酒駕駛,除了會扣12分,罰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還會處十日以下的拘留,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這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以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記12分。
既然第二次酒駕時會加重處罰力度,那麼第二次醉駕又是怎樣處罰呢?
在醉駕駕駛機動車沒有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時,對於駕駛員的處罰一樣是:如果醉駕駕駛機動車,一樣要扣12分,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拘役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並且在五年以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如果是醉駕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則在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下面是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時的處罰:
綜合《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得知:要扣12分,罰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所以當曾經有過酒駕或者醉駕的經歷的,最好就不要再次酒駕或者醉駕了,處罰或許會更加嚴重,且也給道路安全以及自身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危害。一定要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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