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在本周五由財政部發布的引發巨大關注的政策,詳細內容不展開了,政策原文可見財政部官微推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等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徵收有關問題明確》。
政策最受關注的內容是這一條:
「將由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徵收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礦產資源專項收入、海域使用金、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四項政府非稅收入,全部劃轉給稅務部門負責徵收。」

截圖自財政部官網
這兩天,自媒體對這一政策有各種各樣的分析、評論,有說這是「土地財政終結」、「土地出入金將收歸中央」的,有說「房地產將迎來歷史轉折點」、「樓市徹底變了」的,有說這是為「房地產稅開徵作準備」的……
我們「寧波樓市報道」承認水平有限,沒自信分析評價這個政策,所以,就梳理了這兩天包括經濟日報、中國房地產報、21世紀經濟報道、每日經濟新聞、第一財經、財聯社等等在內的國內各大專業媒體所採訪到的專家觀點,如下。
希望這些專家觀點,能對大家理解這一政策對房地產市場的影響有所幫助。
第一個問題
會影響地方土地出讓收入嗎?
經濟日報今天就此政策在頭版頭條發文,其中有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原副院長、研究員白景明的分析:
「劃轉工作只涉及征管機構的調整,並不涉及其他方面問題,特別是社會十分關注的分成、使用、管理等並沒有變化,還是按照原有政策執行。」

今日經濟日報頭版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
土地出讓收入的歸屬並未發生改變,只是徵收部門發生了改變。原來是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徵收,現在是稅務部門徵收,但這筆收入還是歸地方。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同樣指出,土地出讓收入還是歸地方,只是徵收主體發生了改變,並分析說:
如果土地出讓收入的歸屬和資金分配要發生改變,必須出台新的中央和地方收入劃分的體制機制,在沒有這樣的體制機制變化的背景下,不能說土地出讓收入的歸屬隨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徵收就會發生改變。
也有專家指出,雖然目前土地出讓收入劃轉稅務部門徵收不改變其歸屬,但從長遠看,這項舉措還是具有比較深遠的影響。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首席經濟學家楊暢表示,稅務部門負責徵收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入,使得中央政府完全掌握地方土地出讓收支的具體情況,會對地方政府行為產生引導,使得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讓環節更趨謹慎,推動地方政府擺脫對「土地財政」的依賴。
中指研究院指數事業部研究副總監陳文靜認為,此次政策有利於土地出讓收入的使用更加規範化,一定程度上將約束地方政府對資金的使用範圍。
第二個問題
與開徵房地產稅有關係嗎?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稅務征管土地出讓金和房地產稅開徵沒有什麼聯繫:
「土地出讓金是一定期限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租金收入,未來開徵的房地產稅及現有稅種是國家行使公共職能、提供公共服務等所強制無償獲取的收入,兩種收入可以並存。」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也認為,土地出讓金徵收部門的劃轉,與房地產稅沒有直接的關係。
第三個問題
會影響地價、房價嗎?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認為,《通知》明確了土地出讓金相關政策不變,而目前來看土地出讓金分配機制也不變,仍是地方財政收入。因此,短期內對土地市場和房價基本沒什麼影響。
但一些專家認為,政策短期內可能對房企拿地、土地出入金繳納等構成一定影響。

資料圖片。圖文無涉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表示,稅務部門徵收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約束性肯定更強,而且稅務部門在徵稅過程中所形成的一些政府收入征管的優勢,是其他政府部門所難以比擬的,這樣,土地收入的繳納將因此更加及時和充分。
華夏新供給經濟學研究院院長賈康認為,徵收部門劃轉後,土地出讓金的徵收管理將更加規範,企業欠繳、拖繳、模糊處理等現象,可能會得以矯正。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施文潑表示:
「開發商如果想拖延繳納土地出讓金,可能就行不通了。」
中泰證券固定收益分析師周岳表示,由於稅務系統和地方政府相對獨立,劃轉稅務部門徵收後,有助於解決土地出讓金繳納不及時或漏繳問題,減少地方政府違規返還土地出讓金行為的發生。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土地出入金轉由稅務部門徵收後,房企想和部分政府部門「談條件」的空間會減少,且沒有拖欠土地出入金的可能,土地出讓金徵收的過程將更公開透明、減少貓膩現象。
嚴躍進還指出,改革後,稅務部門也可以加強對房企購地資金的審查。後續稅務部門利用稅收大數據,還完全可以把房企在全國的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土地增值稅繳納情況等進行綜合分析,以分析房企的經營情況和風險情況。
另外,嚴躍進認為,土地出讓金未來的利用將有一定的傾斜度,尤其是在鄉村振興、保障性租賃住房、老舊小區三個領域,可能得到更大價值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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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史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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