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小魚還吃魚自拍照
在國慶假期的最後一天,也就是10月7日下午三點,江蘇常州一名網名為「小魚愛吃魚」的美女騎手身穿白衣黑褲駕駛一輛寶馬某型摩托車與另一輛駕駛摩托車的男子發生碰撞,男子經搶救後送入ICU,而改名女騎手香消玉殞,生命終止於23歲。
該名女子之前就有多次違規越界駕駛摩托車的先例,熱心的網友多次提醒她,她的口頭禪是「下次不會了」。
視頻評論截圖
可惜這次事故後,該名女子再也沒有下次了。
事後查明,該女子事故所駕駛的摩托車是借來了,而其佩戴的頭盔是市場價格600餘元的假貨,被撞後發現該頭盔的緩衝層材料根本沒有起到保護作用,而正品價值1萬多元,其所戴的護具也不全,只有自己的身體是真的。
在這場肉與鐵的搏殺中,被無情地敗下陣來,丟了自己的性命。我想對於只上傳了39個視頻的女生,在摩托車圈裡連個臉熟都算不上,也沒有通過自媒體賺到什麼錢,不僅為她感到惋惜,更感到不值。
來自該女孩的視頻截圖
此案中,最值得同情還有借給她摩托車的原車主,真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據網友辨識,其駕駛的摩托車為寶馬水鳥市場價格24萬元,在此次劇烈事故中幾近報廢。而且被撞的男司機現年35歲,依然躺在ICU里,如果最終判斷女生承擔此次事故中的主要責任,那麼將要面對天價治療費。
關於借車出事故,我想起了一個之前的案子,石家莊欒城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輛寶馬x6越野車由於駕駛員操作不當,將寶馬車高速衝上河堤,飛躍洨河,在空中翻轉180°後,車底朝上,車頂向下,直接拍在了對岸的河堤上,車體幾乎扁平,車內四人殞命。
而更悲劇的是,駕駛人並非車主,而是自己借用的,車主到場後幾乎崩潰。由於肇事駕駛員當場死亡,車主不但要自行承擔車輛的損失(基本報廢),還需承擔4名乘客的死亡賠償金,最終賠償了700多萬。
對於借車出現的交通事故,車主一般沒有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一般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根據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2021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條規定,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也就是意味著,如果使用者死亡或者無力承擔的情況下,如果三責險和商業險都無法寶元的情況下,多出部分需要車主承擔賠償責任。
總共,希望看到我這篇文章的朋友,記住下面這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