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的俞先生最近跟鄰居鬧矛盾了,他說起因是鄰居的寵物狗沒牽繩,嚇到了孩子,雙方都去了派出所。本以為事情已經解決,沒想鄰居又在業主群里發了一篇「小作文」。
俞先生說,那是一隻小型犬,看監控可能是雜交品種。當時腳上出血,不知道是不是被狗咬的,但他不敢耽誤,加了狗主人微信後,就跟對方商量了打疫苗和相關的賠償問題。
俞先生:「我提醒她,她欠我一個道歉,但她一直在強調她的狗很乖的,不咬人的,肯定是人怎麼怎麼樣,講到第二遍的時候,她終於反應過來了,她說向我道歉,我告訴她你太晚了,咱們公事公辦,你把我去打疫苗的錢,來回的誤工費,車馬費,你全部賠給我。」
俞先生說,他打第一針疫苗花了兩百多塊錢,三針疫苗打完得要四五百。雙方私下沒能協商好,最後在派出所的協調下,對方賠償了八百塊錢。
他本以為事情了結了,沒想到第二天,狗主人在業主群里發了一段話。
俞先生:「給我寫了一大篇『小作文』,她把所有的責任推在了我身上,沒有講她遛狗的時候沒有牽繩。」
俞先生提供了當時的聊天記錄,開篇是:網上有一句話說——人有時候不是人,但狗永遠是狗,本來她也不想說,但還是忍無可忍。後面的內容大概是說:這隻狗是她收養的,喜歡跟人玩,沖向人是為了討好,因為產生了誤會,俞先生從沙發上直接衝過去踢狗,狗因為害怕就跑進快遞室,之後又沖著俞先生叫,俞先生甚至還要拿飲水機去砸狗。對於俞先生腳受傷,她認為是對方拿飲水機的時候被飲水機底部刮傷的,但她也願意賠償,並支付了俞先生當天打疫苗的兩百多塊錢。
狗主人還傳了幾張她和俞先生的聊天記錄,大概內容是俞先生希望她能道歉,她便道了歉,並承諾下次會把狗拴好,俞先生認為道歉是他求來的,沒有意義了。
最後協商不好,雙方就去了派出所,俞先生開口要五千塊錢,最後協調下來賠償了八百塊。
聊天記錄中,還有一些是群成員的看法,有人認為:如果把狗牽著,可能就能避免這樣的事情,民警處理好了就完事了,大家早點翻篇。
但俞先生指出,狗主人之後還在群里說「遛狗不牽繩,賠你800還不夠嗎?」,並指責他「賺外快」、「生活壓力大」等等,這對他造成了影響。
俞先生:「他們就問我了,說你對狗拳打腳踢了?我說哪有這種事,我又不是武松打虎,我打狗幹嘛,她說還敲詐他們,我說沒有的事情,其實對於我本人來說,造成這點影響我勉強能接受,只能說勉強,但我女兒有點不高興了,她說物業有狗她不想來,她晚上跟我講她害怕。」
聯繫上狗主人戚女士,她表示派出所處理完之後,自己沒再提起這事,是俞先生再次挑事。
狗主人 戚女士:「他就是沒完沒了,派出所協調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們都簽字畫押的,他卻在各種群里去說,我覺得我們家狗沒有咬到你,你要打幾針我就賠你幾針的錢,結果他還沒完沒了。」
戚女士提出,希望能把事情從她的角度講一遍,沒牽狗繩,的確是自己的不對,但俞先生存在兩個問題,一是當時反應過激了,二是在糾纏不休。
2
反應是否過激
雙方強調「本能」
戚女士說,她這隻狗兩三歲大,本來是流浪狗,她領養回家後,按時打疫苗,也辦了狗證,平時出門都會牽繩,但拿快遞那天想著也沒幾步,不會耽誤太久,就沒有牽繩。
狗的主人 戚女士:「基本上晚上九點以後小區里沒人了,我想讓狗自由活動一下,就不會牽繩,拿一下快遞那天,就一個小快遞,我想拿了就走人,結果呢,人倒霉起來就很奇怪,那天結果有兩個快遞,有一個我翻來覆去找不到,可能(未牽狗繩)這是我不對,但是這種小型犬我基本上能把握得很牢的,我的狗狗一定不會咬人,有些人天性怕狗,或者怎麼樣,人與動物的矛盾其實一直就存在,你知道嗎?」
戚女士表示,她也看過監控,小狗應該沒有咬到俞先生。她反而覺得,俞先生當時的反應有些過激了。
狗的主人 戚女士:「我家的狗一直坐在那裡的,還搖著尾巴,你發現沒有,是有一定距離的,然後那個男的衝過去,然後我的狗就來裡面找我,動物受到驚嚇,動物也有自我保護,它就朝著那個男的狂叫,我也跟了出來,那個男的就開始踢它了,狗被他踢到了,踢到以後狗就往門的方向跑過去,我就去攔,然後他就拿了個飲水機想砸它。」
俞先生:「我認為我作為一個父親,我當時的行為一點都不過激,這是一個人的本能,我根本不用動腦子的,我看到我女兒被狗嚇到了,就坐在那兒,坐地上哭了,那我就進去找狗的主人,讓她把狗控制好,(拿飲水機)主要的目的還是去逼退那條狗,我會想著去打狗嗎?我當時穿了雙拖鞋,我沒有理由去打狗。」
戚女士表示,她當時控制住狗之後,也是抱著解決問題的態度去跟俞先生協商,所以主動加了對方微信,轉了第一筆疫苗費用,並且一直在向對方解釋。
狗的主人 戚女士:「我已經說了道歉,但他說這是我求來的,他就是不依不饒,我再說句實話,他踢到我的狗我都沒找他,他還想怎麼樣呢?」
戚女士說,俞先生之前也找過其他媒體,並且派出所處理完之後,又在幾個業主群里提起此事,她希望能把事情講清楚,所以才發了俞先生所說的那篇「小作文」。俞先生表示,他只是希望能提醒養狗的業主牽狗繩,並沒有針對其他人。
俞先生:「我是希望通過你們媒體,就是能把事情講清楚,告訴我們小區里的業主,我不是『變態』,我沒有對狗拳打腳踢,我不是一個沒有愛心的人。」
俞先生說,不管怎麼樣,對方作出了賠償,他想說的話也講清楚了,事情到這就翻篇了。戚女士表示,最近幾天俞先生在群裡面說她不對,她沒有再回話,也不想再在這件事情上耗費更多的精力,以後會牽好狗繩。說到狗繩,最後她還想再說幾句。
狗的主人 戚女士:「人與動物本應該和諧共處,為什麼國家要求牽狗繩,其實不是不牽狗繩會違法,而是為了那些害怕的人閉上嘴,知道嗎?你不能去過度解讀那個法律好吧。」
俞先生表示,不認可戚女士的這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