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擁有美國籍的翁啟惠(左)已遭限制出境。
三大罪名
●在浩鼎新葯宣布解盲失敗前賣出浩鼎股票,涉內線交易罪
●無償技術轉讓給浩鼎,疑似收受「人情」股票,涉收受賄賂罪
●與潤雅簽訂技術移轉備忘錄,安排其了解專利操作,涉圖利罪
本報訊 據台灣媒體報道,日前,士林地檢署偵辦浩鼎內線交易案,意外查出台「中研院」將OBI-833抗癌疫苗技術轉讓給浩鼎後,「院長」翁啟惠通過浩鼎董事長張念慈取得3000張浩鼎股票,疑有不當對價關係。檢察官復訊時,當庭告知翁啟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重罪,翁啟惠臉色為之一變,擔心遭到聲押,不過他僅遭限制出境。
檢調目前將翁啟惠案分為三大塊:在OBI-822乳癌新葯被宣布解盲失敗(療效不明顯)前,翁啟惠賣出10張浩鼎股票,是否涉入內線交易?翁啟惠明知「中研院」將OBI-833技術轉讓給浩鼎,卻又通過女兒翁郁琇持有3000張浩鼎股票,是否涉及受賄?「中研院」2013年曾與潤雅生技簽訂技術移轉備忘錄,安排業者了解專利操作,翁啟惠是否涉嫌圖利?
檢調查出,「中研院」曾兩度技術轉讓給浩鼎,其中OBI-822技術轉讓由美國主導,翁啟惠則主導將OBI-833技術無償轉讓給浩鼎,成功後,「中研院」和浩鼎雙方可各分得40%權利金。檢方質疑,浩鼎為還翁啟惠的人情,把3000張股票給了翁郁琇,若以其持股成本每股31元(新台幣,下同)計算,估計獲利金額逾8億元。檢方認為,翁啟惠已涉貪污罪,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罰金6000萬元以下。
據悉,馬英九辦公室昨日證實,翁啟惠下午致電馬英九,希望見面,並在電話中致歉,但未提到請辭一事(但輿論認為,他將提出辭呈,馬英九有可能批准)。25日,他將與馬英九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