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流水單如果真的被銀行查出來也不用怕,最多就是換一家銀行貸款而已。
一位貸款中介這樣對記者保證。
日前,每日經濟新聞一篇關於「假銀行流水單網上叫賣」的報道引起廣泛關注。用假銀行流水單辦理貸款,真的如上述中介所言毫無風險?僅僅是銀行單方面的拒貸的後果嗎?
記者從法律界人士了解到,使用包括假流水單等虛假材料貸款後,一旦貸款換不上,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
事實上,也的確有貸款人提供虛假收入證明及銀行流水,最後被認定為合同詐騙,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零7個月。
提供假流水貸款,被判合同詐騙
貸款人通過提供假流水單獲取貸款之後,若是還不上貸款會怎麼樣呢?
銀行業內人士告訴記者,一般會先催收,還會採取凍結賬戶只進不出,直接從賬戶扣收等,實在不行,就處置抵質押物,看有沒有可以處置的資產之類的。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銀行工作人員在貸款人無法正常還貸後,會不會回頭審核貸款人材料是否真實呢?銀行工作人員說,貸款成功後,銀行基本上就不會再鑒別貸款人的材料的真實性了。
一位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時候(貸款成功後)看申貸資料真實不真實也沒太大意義了。
但是,這不代表提供假流水的貸款人就可以瞞天過海。
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發現,的確存在貸款人提供虛假流水獲取貸款後,逾期不還而因此獲刑。
根據黑龍江省某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書顯示,貸款人於某在明知自己沒有還款能力的情況下,通過馬某為自己提供了虛假的收入證明及銀行流水,通過了銀行初審,取得融資擔保公司擔保,與龍江銀行簽訂了信用卡分期付款合同,共獲得購車款人民幣18.38萬元,購買了一輛轎車。隨後,於某一方面將汽車抵押給融資擔保公司,另一方面又將車輛抵押給他人。案發後,仍有17.33萬元未歸還,車輛也去向不明。
在裁決書上寫道:「於某明知自己沒有還款能力,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提供虛假收入證明及銀行流水,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合同詐騙罪。」
最終,於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七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責令被告人於某將違法所得人民幣17.33萬元退賠給被害單位。」
合同詐騙罪是什麼意思呢?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對此,從中國政法大學梁華仁教授的論文《略論合同詐騙罪的幾個問題》中提到一個關鍵詞:非法佔有。梁華仁教授認為,犯罪主體一開始就無履行合同的誠意,只是想通過合同騙取他人財物。
那關於合同詐騙罪的數額標準是如何界定的呢,多少數額算巨大呢?
四川律治律師事務所律師母永強表示,每個省標準不一樣,但是大致相當。
合同詐騙罪「數額較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1萬元以上;
「數額巨大」,是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萬元以上;
「數額特別巨大」,指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萬元以上。
也就是說,只要認定為合同詐騙罪,騙取金額將成為重要量刑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個人騙取金額超過5萬元以上,將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個人騙取金額超過50萬元以上,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而銀行貸款動輒數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的金額。三年以上甚至十年以上的的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不像貸款中介一句「換一家銀行貸款」那麼輕鬆。
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也可能觸犯刑法
有貸款人抱著僥倖的心理,認為自己在一開始有還款誠意,即使提供假流水,還不上貸款,這樣就不滿足合同詐騙罪。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二庭庭長肖晚祥在其論文中提到,以欺騙手段獲取金融機構的貸款,構成騙取貸款罪還是貸款詐騙罪或合同詐騙罪,除了犯罪後果上的區分外,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貸款的,構成貸款詐騙罪或者合同詐騙罪;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騙取貸款的,構成騙取貸款罪。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肖晚祥表示,即使沒有非法佔有的主觀故意,或者非法佔有的主觀故意不明顯或證據不足的行為,仍可以納入刑事制裁的範圍。
廣東廣信君達律師事務所盧迪欣律師表示,詐騙罪和騙取貸款罪的區別是犯罪人在實施詐騙時有沒有還錢的意圖,如果沒有的話應該是詐騙罪,如果有還錢意圖應該是騙取貸款。
根據騙取貸款罪,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微信號:nbd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