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雯婭 通訊員 孫凱
6月11日,記者從煙台市工業與信息化局獲悉,為推動煙台市商用汽車消費市場加快恢復,落細落實國家和省汽車消費政策,根據省工信廳等5部門《關於促進商用汽車消費若干措施的通知》,煙台市工信局等7部門聯合制定實施細則,啟動煙台市商用汽車促消費活動。
據悉,在煙台市內商用汽車銷售企業購買商用汽車(不含二手車)並上牌的個人消費者,可按照活動規則,獲得商用汽車消費券。購車時間須為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30日(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票日期為準)。
關於消費券的發放標準,一共有三條需要消費者仔細閱讀。第一,對在煙台市內購置新能源商用車(二手車除外)並上牌的個人消費者,購置20萬元(含)以上的,每輛車發放6000元消費券;購置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的,每輛車發放4000元消費券;購置10萬元以下的,每輛車發放3000元消費券。第二,對在煙台市內購置燃油商用車(二手車除外)並上牌的個人消費者,購置20萬元(含)以上的,每輛車發放5000元消費券;購置10萬元(含)至20萬元(不含)的,每輛車發放3000元消費券;購置10萬元以下的,每輛車發放2000元消費券。第三,以報廢舊商用車購置新商用車(二手車除外)的,對第一條至第二條購車的個人消費者,每輛車發放的消費券金額增加1000元。
活動內容:
消費者申報
個人消費者在煙台市商用車銷售企業購買商用車以後,汽車銷售企業協助購車用戶準備相關材料,將所有材料掃描電子版及複印件於2022年8月31日前提交至汽車銷售企業所在地的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需要提交材料清單:
1.購車用戶身份證;
2.機動車行駛證;
3.煙台市汽車銷售企業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日期需在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
4.車輛購置稅完稅憑證;
5.車輛登記證書(登記日期均需在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間);
6.報廢舊車購置新車的個人消費者還需提供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註銷證明書(交車和註銷日期均需在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
部門聯合審核
個人消費者提交材料之後,由區(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區(市)公安、稅務部門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無誤後提交至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進行複審,審核材料無誤後向銀聯提供名單。
消費券發放
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向銀聯提供複審通過後的消費者名單,名單信息包括消費者雲閃付註冊手機號,由銀聯向消費者發放消費券,發完即止。
發放面額及使用期限
商用汽車券面額每張100元,消費場所、場景不限,消費滿100元即可核銷,可疊加使用,消費券須在有效期內使用完畢,過期作廢。
如何使用
本次活動與中國銀聯山東分公司合作,利用銀聯平台進行消費券投放。個人消費者通過銀聯「雲閃付App」參與活動,消費券的發放、使用等具體流程和其他相關細則,可通過銀聯「雲閃付App」查閱。
